80歲免評巴氏量表8月上路 6大配套助重症家庭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修正《就業服務法》,開放80歲以上長者免評巴氏量表即可聘外籍看護,將於8月1日上路,爲了避免重症家庭申請遭到排擠,勞動部及衛福部今天共同宣佈6大配套措施。(蔡佩珈攝)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修正《就業服務法》,開放80歲以上長者免評巴氏量表即可聘外籍看護,將於8月1日上路,爲了避免重症家庭申請遭到排擠,勞動部及衛福部今天共同宣佈6大配套措施,其中70至79歲罹患血液淋巴腫瘤者、不分齡癌症第4期以上患者、1年內曾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或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者、全癱無法自行下牀或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都被視爲重症案件,將優先審查申請案。
衛福部副司長吳希文說明,70至79歲罹患血液淋巴腫瘤者,以及不分齡癌症第4期以上患者、1年內曾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或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者、全癱無法自行下牀、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未來檢附重症證明,將優先審查處理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案。
她表示,80歲以上長者檢附身分證明者、70至79歲罹患癌症第2期或第3期者,則屬於一般案件,視案量依序審查。不過在新法施行前已送件或具資格的一般案件,在施行第1年歸爲重症案。
吳希文補充,民衆在申請外籍看護工、外看尚未到任前或轉換僱主期間,可申請使用長期照顧服務銜接方案,包含照顧及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及居家無障礙改善服務、喘息服務。
她表示,已聘僱外看的家庭,則可使用日間照顧服務、家庭託顧服務、巷弄長照站服務及預防延緩失能或失智課程。確診失智者可善用失智社區服務據點。
至於滿80歲健康長者,吳希文表示,可多加利用社區健康據點、社區服務據點及巷弄長照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