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歲以上免評聘外看 「重症優先」七月底上路

80歲以上免巴氏量表可聘聘僱外籍看護將於七月底上路,勞動部今預告相關法規,往後重症家庭將可優先承接國內移工,引進國外移工的申請時程也確保不變。本報資料照片

就服法第46條修正案去年底經立院三讀通過,開放80歲以上長者,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免巴氏量表評估即可聘外籍看護。勞動部今預告3項法規,日後將確保重症家庭可優先承接國內移工,國外引進時程也儘量不變,維持在2個月左右。新規預計七月底上路。

就服法修正後,新增80歲以上長者,只要持身分證明文件,就可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勞動力發展署管理組組長蘇裕國說明,今天預告修正3個法規,包括藍領審查標準、轉換僱主準則、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由於新法上路後,預估新增10萬名健康、亞健康長者可申請聘僱外籍看護,爲避免移工棄重擇輕,排擠到重症家庭的聘僱權利,今天預告法規的修正重點便着重在此。

蘇裕國說,經邀集衛福部、醫學團體、長照專家學者、移工及仲介團體討論,達到輕重症分流共識。承接國內等待轉換僱主的移工部分,重症家庭將優先第一順位。換言之,只有在移工等待轉換的120天內,都沒有出現任何重症家庭申請承接的情況下,輕症家庭纔有承接機會。

國外引進也採分流處理。蘇裕國說,申請聘僱移工有很多程序,取得聘僱資格後,還需要先在國內登載求才廣告,召募本國照服員未果後,纔可進一步向勞動部申請召募許可,接着選工、辦簽證、申請聘僱許可,他舉例,日後重症家庭召募本國照服員的天數,將維持現行的1到3天,一般家庭則需要7天的召募期。除此,也會在應備文件效期、合理審查天數等有所不同,透過不同申請階段環節上的差異,達到分流效果。

蘇裕國強調,現行從申請到引進移工,平均需要2到3個月時程,往後重症家庭將維持在2個月內申請到外籍看護,一般家庭則需要至少3個月以上,且須視案量狀況,如果申請爆量塞車,就會排隊等更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