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歲翁肇事 換照制度成焦點

根據交通部說明,肇事駕駛持有普通小型汽車駕照,駕照狀態正常、有效日爲2028年2月19日,無違規未結案件;另車輛預設日期爲2003年3月,下次定檢日爲2025年9月30日,強制責任有效日爲2026年4月29日。

交通部八年前起規定滿75歲持有汽機車駕照的民衆,每三年應定期換照,駕駛須進行視力、聽力、四肢活動能力等體檢,並通過認知能力測驗,包含時間認知能力、近程記憶力、手腦協調能力,才能完成換照,不過近年65歲以上高齡駕駛肇件數依然持續創高。

對比他國規範,立委提出,日本規定70歲以上每三年換照一次,韓國與新加坡規範65歲以上、英國70歲以上,丹麥更仔細規範70歲以上每四年、71歲以上每三年、72~79歲每兩年、80歲以上每一年等,顯見臺灣現行規範相對鬆散。

■立委籲掌握高齡者交通需求

因此,立委建議交通部及衛福部應掌握各地區高齡者的交通需求,建構替代交通網絡,亦應針對高齡肇事因素與違規情形進行完整分析,也有學者提出可引進階段性的認知測驗,由政府全額補助再上駕訓課。對此交通部官員說明,會做滾動式檢討。

交通部表示,事發第一時間,交通部已向新北市政府瞭解案件發生情況,並表示新北市如有任何情況,交通部將協助積極處理,也協助釐清事故原因,期盼傷者能早日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