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萬元借款讓老朋友反目——民警“話療”圓滿化解糾紛

親朋好友之間常有經濟借貸,但不守誠信或處理不當很容易引發矛盾糾紛,甚至升級爲治安案件。近日,蘭州市公安局安寧分局開發區派出所成功化解一起債務糾紛,避免了事態進一步升級。

2月7日晚,開發區派出所接到報警,報警人自稱在某商鋪討要欠款時,債務人非但不歸還欠款,還出言威脅、動手推搡。與此同時,另一起警情也緊跟而來,報警人表示有人在其經營的商鋪內大吵大鬧、亂摔東西,干擾商鋪正常營業。

派出所綜合指揮室通過對報警人迅速進行“畫像”,判定兩起警情屬於重複警情,起因爲民間借貸經濟糾紛。社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一面對雙方進行勸阻,一面瞭解了糾紛焦點。

“欠錢不還,沒錢不是理由,不打欠條能借錢給你是多麼大的信任,你這樣透支誠信,你的店更開不下去。”民警鄭重地對債務人說。隨後,民警又把話頭轉向債權人:“再大的糾紛,也不能損壞人家店裡的財物,又是堵門又是叫喊,影響人家正常經營,又擾亂了公共秩序。”隨後,民警將兩人請回派出所,作進一步調解處理。

原來,兩人相識已經十幾年了,一年前債權人向債務人出借5萬元,並口頭約定1年內歸還。但約定時間到期後,債務人一直以經營不善無法償還爲由拖欠,債權人多番催討未果,直至2月7日發生現場衝突。

對此,社區民警採用了“個案處置+類案預防+現場普法”的三維調解模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條款之規定,口頭約定和你們的聊天記錄,均可作爲借貸糾紛的重要證據,作爲債務人應當按照約定期限償還。如果債權人起訴至人民法院,債務人要全額償還。一旦法院判決生效卻還是拒不執行、繼續拖欠,則有可能觸犯刑法。”看着債務人若有所思,民警又看向債權人:“咱們作爲債權人,雖然是‘有理走遍天下’,但卻不能逾規越矩、行爲出格,店內的商品、財物都是債務人的合法財產,無論是出於衝動還是故意爲之,損壞行爲是違反相關規定的,咱不能爲了一時之氣,追欠未果、自己受罰,您說對不?”

兩個小時的調解過程中,民警也與雙方聊起了相識十幾年來,互相幫助、理解和支持的點點滴滴。最後,債務人向債權人誠懇致歉,雙方在民警的見證下共同書寫了償還欠款協議,並對民警的耐心調解表示感謝。2月9日,民警接到了債權人的電話,債務人於當天中午將欠款全部還清。至此,一場債務糾紛圓滿化解。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王進

責任編輯:王旭偉

來源: 蘭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