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閃兵藝人逾36歲已除役!媒體人嘆「代價太划算」:用錢換自由

涉嫌閃兵的藝人威廉移送新北地檢署復訊後以50萬元交保,創下全案至今最高保釋金紀錄。 記者蔣永佑/攝影

演藝圈「閃兵」連環爆,繼王大陸以假病歷逃兵被逮後,又出現包括威廉、陳零九、陳大天、阿虎等藝人涉案。新聞工作者樊啓明針對此事在臉書發表看法,認爲這些男藝人利用「閃兵」的方式,以金錢換取自由、甚至戰時的人身安全,會不會太划算?

樊啓明昨(14)日在臉書點出近日「閃兵」男藝人的年齡,包括阿虎39歲、威廉39歲、陳零九38歲、陳大天37歲,這些人都已經超過36歲的除役年紀。

根據我國《兵役法》規定,役男屆滿36歲的那年12月31日就會除役,即使是閃兵,但只要在36歲以上,因爲超過法定服役年齡,依法可不用入伍當兵。

意即,這四位藝人雖違反「兵役法」,但他們已無須回役,且在後續教召全免的情況下,甚至戰時徵兵也不用上戰場。

違法的部分,當然還必須負擔違反「兵役法」及「僞造文書」的相關刑責,但依照過往的慣例,絕大多數都以罰錢緩刑結案;如此一來,對賺錢相對容易的藝人來說,用錢換自由,甚至戰時的人身安全,會不會太划算了?

網友紛紛在留言區熱議,「只要罰錢就沒事了,這樣臺灣看起來就不像是在備戰狀態啊?」但也有人認爲「他們也賠了名聲,以藝人來說還是得不償失」。不少人不解「當兵真的有這麼可怕嗎?」,至於除役年齡,有人則說,等到真的戰時就會調高徵兵年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