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移工當車手月賺120K!20「約砲男」遭榨乾 刑期總和近百年

▲彰化警方逮捕車手。(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惡劣!丁姓、蘇姓及潘姓三名失聯移工加入詐團成爲車手,短短一個多月內在全縣超商ATM跑透透,提領高達242次,騙走69名被害人共420萬元。其中不乏急着加入「交友」及「約砲網站」的男性受害者,刑期總和近百年,法官將3人依加重詐欺罪,重判2年至12年2月徒刑,全團創下車手案件量刑新紀錄。

判決書指出,31歲的丁男、28歲的潘男和25歲的蘇男均爲失聯移工,2024年5月間加入暱稱「VIETT 5G」的詐騙集團。集團分工明確,丁和蘇擔任第一線車手,每提領100萬元可抽傭1萬2000元;潘負責測試金融卡、交付提款卡和「收水」工作,日新約 4000元,換算月薪高達12萬元。

3人從5月2日至6月12日,騎乘機車在全縣各鄉鎮超商流竄作案,機動性極高。丁男於5月10日傍晚展現「高效率」出沒3鄉鎮,領走14萬餘元。

▲彰化警方逮捕車手。(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69名受害者的被騙原因各異,包括投資虛擬貨幣、網路購物、購買演唱會門票、購買黃金等等。特別的是,有20多名男性受害者是爲了加入「約砲網站會員」、「速約網站」和「交友俱樂部」而被騙,損失金額從5000元到10萬元不等。3名被告在偵查和審理過程中,都坦承了加重詐欺和洗錢的犯行。其中,蘇稱沒有獲得任何犯罪所得,潘則辯稱7萬元都被查扣,只有丁未能繳回其12萬元的犯罪所得。

合議庭認爲,3名被告原本以移工身分來臺,卻未遵守我國法律,反而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或收水工作,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他們的行爲讓幕後主謀更容易逃避查緝,導致詐騙犯罪更加猖獗,也增加警方追查難度,應予嚴正譴責。

丁男犯案總刑期39年6月,應執行12年2月、潘男總刑期44年,應執行8年、蘇總刑期11年,應執行2年,同時宣告沒收從潘男身上查扣的51萬餘元贓款(含7萬元犯罪所得),以及丁男已匯回越南的12萬元報酬。3人刑期執行完畢後將被驅逐出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