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匪扮警劫毒蟲26萬判7年!只拿車資1500...運將淪共犯判4年
▲劉黃2人搭白牌車假冒刑警搶劫藥頭,分別判處7年6月及7年;白牌司機也因幫助犯判4年徒刑。(圖/記者唐詠絮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去年5月發生一起假刑警搶劫案,劉、黃兩名男子覬覦莊姓藥頭身上鉅款,網購刑警背心、手銬,持僞造的搜索票,搭乘白牌車假冒刑警搶劫,搶走26萬8千元及毒品,兩人分別遭判7年6月及7年徒刑。最慘的是楊姓白牌司機,他只爲了賺取1500元的車資,被判刑4年,人生因此陷入谷底。
根據判決書內容,劉、黃兩人於2024年5月17日預謀搶劫莊姓藥頭後,搭乘楊男的白牌車前往犯案地點,當莊男與女友現身時,劉、黃兩人立即在車內換上事先準備好的刑警背心,不知情的楊男見狀,驚訝地詢問「哥,你要幹嘛」、「你要做這件事怎麼沒有先跟我說」,但隨即遭到劉、黃兩人的威嚇,只能被迫配合。
抵達目的地後,劉、黃兩人下車,對莊男厲聲喝斥:「下車!員警臨檢!這是檢察官的搜索票,把毒品交出來,否則就把你們帶回警局!」莊男一時難辨真僞,信以爲真,只好乖乖交出身上所有的現金和毒品。
案件中最無辜的莫過於司機楊男。這位離異後獨自撫養兩個孩子的單親爸爸,原本從事汽車美容工作,爲了貼補家用才兼職開白牌車。他完全沒有參與搶劫的預謀,直到親眼看到劉、黃兩人換上刑警制服,才驚覺自己被捲入了一場犯罪。
法院審理時,劉、黃兩人自然難逃法律制裁,依加重強盜罪,分別判處7年6月及7年徒刑;至於只賺到1500元車資的楊姓司機,卻被依強盜罪的共同幫助犯,判刑4年。
更令人同情的是,在案件審理期間,楊男還遭遇了嚴重的車禍,導致二、三度燒燙傷,至今仍須坐輪椅,生活困頓。儘管法官考量到楊男是被迫協助,並依幫助犯身份減刑,仍然要爲自己的一時糊塗付出慘痛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