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萬張保單強制執行有解 彭金隆鬆口2條件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顏謙隆攝
立法院財委會30日舉行保單強制執行保險法修法詢答,立委們提案衆多,但主要聚焦二大重點,一是納入「小額終老保險」、二是解約金門檻、最低生活費到底要設多少,從7萬至68萬元的版本都有。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指出,排除小額終老保險、最低生活費全部採單一標準計算,只要有共識就可以。
立委郭國文指出,2023年至2024年在法院有123萬件保單強制執行案件,卻只有9.1萬件真正執行,佔比只有7.4%,而2023年每月平均200多件、2024年平均每月4萬多件,造成司法能量面臨癱瘓,應儘速解決這個問題。
在有效契約解約金門檻上,,金管會提出是各地方政府公告每人最低生活費的1.2倍,以臺北市而言爲7萬3,365元、新北市也只有6萬840元。但是立委們認爲,爲何偏鄉收入低的人如今又以相對嚴格的標準對待,相當不合理,應該全國一致性。
彭金隆指出,當初訂的本意沒有要針對不同地區國人有不同待遇,而是依照舊有強制執行法的規定,但以臺北市或是全國統一標準,的確是個好方法可以來思考。
在豁免的保單上,依據行政院版本,目前是健康險、傷害險可豁免。立委們認爲,應該將「小額終老保險」等納入不可作爲強制執行標的,立委顏寬恆表示,司法院的報告去年就指出,金管會去年已建議法務部要排除小額終老保險的強制執行,且已經在司法院所訂定的強制執行要點裡排除小額終老保險爲強制執行的範圍,但保險法修正案卻未納入小額終老保險,讓大家有看沒有懂、政策不同調。
彭金隆表示,去年預告時很多人質疑,認爲定義不清,因爲小額終老保險是一個商品名稱,不夠周延,各界建議不要用「商品名稱」,而用「法律名稱」,以免有其他後遺症。
立委鍾佳濱也提醒金管會,要同時注意債權人、債務人的權益衡平,不要讓保險公司接下來設計出「逃債商品」、「避債保單」,讓保單成爲避債管道。
彭金隆強調,修法三大目的包括:一、維持保險最低社會保障的功能;2、維持最低生活成本;3、衡平各方利害關係人的權利,債權人或債務人要兼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