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獲12億中央財政補貼,城市更新申報新文件有何變化?

部分地方城市更新迎來新一輪中央財政資金支持。

4月8日,財政部網站公開《關於開展2025年度中央財政支持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今年中央財政將給予不超過20個城市定額補貼,以支持地方實施城市更新,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2億元。

自2024年開始,爲了支持重點城市基礎設施更新改造,改善人居環境,中央財政通過競爭性選拔方式,選擇部分城市納入城市更新典型示範名單,給予定額中央財政資金補貼。去年石家莊、太原、瀋陽、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青島、武漢、東莞、重慶、成都、西安成功入圍。

去年中央財政支持上述首批15個城市實施城市更新,而今年支持城市數量擴圍至不超過20個。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城市更新示範工作支持對象是地級及以上城市,而今年《通知》則修改爲大城市及以上城市。前者屬於行政區劃概念,而後者則以城區常住人口多少來劃分。

根據國務院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制的《2020中國人口普查分縣資料》所公佈了各城市(包括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普通地級市和縣級市)的城區人口數據。根據城市規模劃分標準,我國共有106個大城市及以上城市。而這明顯小於目前地級及以上城市數量(超300個)。

除了上述變化外,根據《通知》,從今年支持城市更新示範城市具體申報條件來看,基本與去年相同。比如,主要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黃河、珠江等重點流域沿線大城市傾斜。申報城市財力應滿足城市更新投入需要,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低,不得因開展城市更新形成新的政府隱性債務等。

此次城市選拔組織方式依舊採取省級推薦、書面評審、現場答辯和集中公示四個環節。而入選後城市補助標準也跟去年一致。

根據《通知》,中央財政按區域對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城市給予定額補助。其中:東部地區、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及直轄市每個城市補助總額分別不超過8億元、10億元和不超過12億元。資金根據工作推進情況分年撥付到位。

今年中央財政城市更新的資金支持方向,除了跟去年類似,重點聚焦城市地下管網和綜合管廊建設、污水管網“廠網一體”建設改造、市政基礎設施補短板、老舊片區更新改造等重點樣板項目外,一大變化在於將城市更新機制建設作爲單獨方向提出。

根據《通知》,今年中央財政將城市更新機制建設作爲一大方向,具體包括項目儲備和生成機制、資金安排和籌措機制、用地保障和審批機制等。

比如,在資金安排和籌措機制方面,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擔機制,如污水全覆蓋樣板區和“廠網一體”運行維護機制,以污水收集效能提升爲導向的按效付費機制,居民小區二次供水設施專業化服務機制,建立地下管網“一張圖”設施動態更新機制和長效運行機制等。

此次《通知》稱,各申報城市應按要求編制工作方案,減少申報工作支出。各地不得委託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及其所屬行政、企事業單位和工作人員以任何方式(署名或者不署名)參與工作方案的編制工作;不得簡單交給中介機構或技術團隊“編本子、講故事”,印製豪華材料。

(記者林小昭對此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