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證監會:落實民事賠償責任優先制度

人民財訊5月15日電,最高人民法院、中國證監會聯合發佈《關於嚴格公正執法司法 服務保障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出,落實民事賠償責任優先制度。在財務信息披露造假等案件的審判與執行程序中,注意行政罰沒款和刑事罰金制度的銜接,避免雙重處罰,一體予以執行。強化刑事、行政案件審理、執行與民事案件審理、執行程序的協同及信息通報,根據案件需要,統籌推進民事、行政、刑事審理程序。有效落實民法典、刑法、證券法等規定的民事賠償責任優先制度,確保涉案財產優先用於民事賠償,依法優先保障投資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