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0萬 車輛汰新換舊減徵貨物稅延至2030年

現行貨物稅提供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優惠將於明年1月7日屆期。據悉,朝野協商後,修正條文預計最快快下週三讀通過。其中也納入國內車廠提出的訴求,包含延長汽車汰舊換新減徵新臺幣5萬元貨物稅,購買新車也適用。

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延長減徵貨物稅的期限,並對新購汽機車提供部分額度減徵,是迴應社會上的需求,同時兼顧鼓勵民衆購買能源效率較好的新車,財政部尊重立法院決議。

爲持續鼓勵報廢或出口中古汽車並換購新車,以促進相關產業發展及節能減碳,朝野立委都同意延長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的優惠措施,期限延長至民國2030年12月31日。

本次修法也納入產業的意見,購買新車也可以減徵貨物稅,在考量節能減碳的國家政策下,朝野立委達成共識,2030年底前購買2000cc以下小客車並完成掛牌,該小客車應徵的貨物稅,每輛減徵5萬元。

汽車汰舊換新可減徵5萬元,如果購買的新車在2,000cc以下,可再減5萬元,也就是總共可減徵貨物稅10萬元。至於2030年底前購買150cc以下機車並完成掛牌,貨物稅每輛減徵2千元,加上現行機車汰舊換新4千元,共可減徵6千元。

財委會21日完成朝野協商後,將直接送到立法院會二、三讀,預計最快下週就可以三讀,之後只要經總統公告就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