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稅減徵延至2030年 汽車舊換新最高減10萬元
據修正,在現有的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5萬元、機車4,000元基礎上,新購入排氣量2,000立方公分以下小客車可再減免5萬元,排氣量150立方公分以下機車可再減徵2,000元。所以新購入汽車最高減徵貨物稅10萬元、機車最高減徵6,000元。並將汰舊換新退稅可以延長5年。
這是朝野協商有重要進展的法案之一,立委表示,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期限延長5年至2030年,汽車最高可減徵10萬,機車最高可減徵6,000元。基於環保、美國關稅、通膨等考量來決定。
環保方面,立委們表示,有感過去行政部門汰舊換新的量能有限,加上通膨什麼都漲,希望爲節能減碳這個長遠目標來提供更多好誘因,鼓勵民衆在有需要時換新車,減少高污染的老爺車在路上的數量。
關稅方面,立委們指出,全球供應鏈正重組、汽車產業也受到影響,需要活絡臺灣汽車市場,纔不會因關稅等外部衝擊失血更慘重。加上消費成本因素考量,有立委指出,臺灣是重要汽車產業鏈一環,但臺灣購車成本高。且汽機車對人民已是生活用品而非奢侈品,國外對汽車更多是徵以消費稅而非貨物稅。
在野黨指出,原希望將小客貨兩用車也放寬納入,但執政黨與財政部有不同意見,會將該部分視爲未來修法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