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族報稅3/南漂、北漂看過來 這種情形「房租特扣」、房貸利息列扣可併用

財政部賦稅署的一紙解釋令,讓房租和房貸可以攜手同行。職場示意圖。圖/AI生成

南漂、北漂族今年5月報稅有大利多,如果名下只有一戶自用住宅、又在工作地租屋,可以在列舉扣除額中列報自用購屋借款利息,又申報房屋租金特別扣除額,「兩者可以並行,不必二擇一。」

小東(化名)是高雄人,典型的北漂,大學畢業後留在臺北工作,租個老公寓。臺北房子買不起,幸運的趕在房價大漲前,貸款在高雄買下自己的第一棟房子,現在是父母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