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支出扣除額 合租可列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若爲多人合租,只要能各自舉證實際負擔租金金額,也可分別申報扣除額。圖/AI生成

爲減輕租屋族負擔,財政部自2024年起將房屋租金支出從列舉扣除額改爲特別扣除額,每戶每年最高可扣除18萬元。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若爲多人合租,只要能各自舉證實際負擔租金金額,也可分別申報扣除額,讓更多租屋族都能享受租稅減免。

臺北國稅局表示,房屋租金支出原本屬於列舉扣除額,《所得稅法》修正後,已經納入特別扣除額,意即選擇標準扣除額的納稅義務人也可適用,同時將扣除上限自原本的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

實務上,常有民衆爲了省租金,找朋友一起合租,國稅局表示,這種多人合租情況,也可適用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只要申報人能提出租賃契約、房租付款證明,並辦妥戶籍登記或出具自住切結書,就能依實際租金負擔比率分別申報扣除,不是僅限單人租屋適用。

爲了讓資源有效運用,租金扣除額排除「有殼族」適用,不過考量實務上,部分納稅人雖名下有房,但仍有實際租屋需求,例如自宅受損、僅持分繼承共有房屋、爲就業就學需異地租屋等特殊情況,若符合條件並檢附證明,仍可視爲「無自有住宅」辦理申報。

舉例來說,納稅人小惠在臺北市擁有一屋,但兒子阿明、女兒小花分別就讀新竹與臺中的大學,各自租屋全年支出12萬元與9.6萬元,在全家僅有一屋的情況下,仍可合併申報最高18萬元的租金扣除額。

國稅局提醒,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設有排富限制,如果納稅人適用20%以上所得稅率、股利按28%稅率分開課稅,或是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最低稅負免稅額者,將無法適用這項扣除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