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租金扣除額、首購房貸利息列特扣 財部不鬆口放行

立法院24日將召開公聽會,研擬提高房屋租金扣除額及首購族之房貸利息支出比照房屋租金列爲特別扣除額。財政部表示,綜合考量財政收入、租稅公平及稅政簡化等原則,配合政府施政優先順序,通盤審慎評估。

因應房價高漲,爲有效協助租屋族與首購族,財委會召開「因應房價高漲,爲有效協助租屋族與首購族,研擬提高房屋租金扣除額及首購族之房貸利息支出比照房屋租金列爲特別扣除額」修法公聽會。

財政部表示,爲照顧弱勢無屋族羣租屋需求,落實居住正義之政策目的,於去年1月3日修正公佈所得稅法後,將房屋租金支出改爲特別扣除額,並大幅提高扣除額度上限至18萬元、增訂排富規定,以減輕租屋者負擔,由於今年5月爲首度申報適用,建議未來依照實施情形來評估成效。

鼓勵一般國民購置自用住宅,減輕自住者利息負擔,現行購屋借款利息扣除規定在1987年12月30日修正公佈,爲適度減輕購置自用住宅者之稅負,於1999年2月9日提高扣除限額至30萬元。

財政部認爲,新青安補貼利息,且該支出金額並計其餘列舉扣除項目之金額後,得與標準扣除額擇優適用,已可有效減輕中低所得者租稅負擔。再者,無購屋能力之民衆租屋自住,與有購屋能力且能取得貸款之民衆購屋自住相比,無購屋能力者更爲經濟弱勢,因此當初修法將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時,購屋借款利息維持列舉扣除額。

財政部強調,綜所稅各項扣除額向爲外界關注之焦點,社會各界屢有提高免稅額、扣除金額、增列扣除項目或擴大適用範圍之建議,爲維護財政穩健,本部將綜合考量財政收入、租稅公平及稅政簡化等原則,配合政府施政優先順序,通盤審慎評估其必要性、可行性及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