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貼牌生產銷售假“蜂花” 上海一男子獲刑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魏其濛)“消費者投訴‘蜂花’洗髮水刺眼、掉髮,但我們的質檢從未出過問題!”2024年,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知產辦的檢察官收到線索,迅速聯動公安機關,辦理了一起製假售假案件,被告人李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二十六萬元。

4月24日,閔行區人民檢察院與相關單位共同舉辦“虹橋啓夢·法治護航”檢察護航法治化營商環境綜合履職基地成立暨知識產權保護白皮書發佈活動,發佈了上述典型案例。

案件辦理過程中,檢察官依託偵協辦及“科創園區法治副園長”工作機制,與公安機關一同抽絲剝繭追溯到網店IP,鎖定了位於外地某村的李某某的製假工廠。民警推開鐵門瞬間,灌裝機轟隆作響,流水線上數千瓶假冒“蜂花”產品正被打包發貨,刺鼻的香精味在寒風中彌散。現場查獲的賬本顯示,李某某不僅銷售假貨,還購入裸瓶自行貼標,形成“產供銷”黑鏈。

公安機關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移送審查起訴後,檢察機關全面審查案卷,比對灌裝記錄、物流單據等,最終追加假冒註冊商標罪,形成“雙罪並訴”的鐵證閉環。同時,分管檢察長帶領辦案團隊與閔行區公安分局幹警等前往被侵權公司開展走訪調研,聽取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和維權方面的具體需求,進一步延伸知識產權協同保護效果。

庭審當日,閔行區人民檢察院邀請市人民監督員、區人大代表、權利單位代表全程參與旁聽庭審,並開展庭後評議。旁聽代表表示:“檢察官護住的不僅是商標,更是國貨走過風雨、走向世界的底氣!”最終,被告人李某某犯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判處上述刑罰。

據介紹,2024年閔行區人民檢察院審結的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中,侵犯商標權類犯罪爲主要案件類型,合計佔比約92%。隨着網紅經濟、直播帶貨等新業態泛化,不法分子利用社交平臺等網絡空間實施侵權犯罪行爲愈加嚴重,閔行區人民檢察院受理的知識產權刑事案件中,利用網絡實施犯罪的案件佔比40%。

閔行區新成立的檢察護航法治化營商環境綜合履職基地將立足“全鏈條護企安商中樞”“全週期知產保護高地”“零距離司法服務驛站”“長三角協作互聯樞紐”四大核心職能,在嚴打涉企違法犯罪、規制不當執法行爲、打造創新保護引擎、涉外保護一站式樞紐、法治副園長機制升級、區域治理規則共建等檢察綜合履職方面形成常態化、全方位服務保障。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