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酒灌裝成“茅臺”銷售,兩男子獲刑

現代快報訊(記者 朱鯨潤 通訊員 濱檢軒)你買到的飛天茅臺是真的嗎?無名散酒裹上知名品牌的“外衣”竟也能冒充千元高檔名酒銷售!近日,經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趙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判處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

早在2020年7月,趙某某與王某某就開始合謀“發大財”。每次接到下家(另案處理)的訂單後,趙某某就購買相當數量的散酒,由王某某負責準備好成套的假冒“飛天茅臺”包裝材料,將散酒灌裝後裹上外包裝,再轉由趙某某尋找銷售門路,通過物流,以200元一瓶明顯低於市場價的價格銷售至下家手中。銷售成功後,趙某某會按件給王某某結算包裝費。

這樣的黑心買賣一直延續了將近兩年,直到2022年3月,公安機關接舉報線索發現一批正在運送途中的假冒飛天茅臺酒,才順藤摸瓜抓獲趙某某和王某某,並查獲假冒的飛天茅臺酒100餘箱,共計1500餘瓶。經查,兩人並未取得“貴州茅臺”註冊商標授權,私自將普通散酒灌裝並僞裝成正品飛天茅臺,前後銷售得款近30萬元。其中王某某通過包裝費,從中非法獲利近3萬元。

最終,法院作出如上判決。檢察官提醒,經營者切勿通過仿造知名品牌“走捷徑”的方式賺快錢,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行爲換來的只能是牢獄之災。消費者在購買中高檔白酒時應選擇正規商超,注意掃描產品溯源碼,如遇防僞標識及口感異常等立即投訴,切實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