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弟檔經營 豪宅水房洗錢逾80億雄檢起訴12人

楊姓姊弟於高市高級住宅區設立水房,跨境洗錢逾81億元,獲利超過1億3535萬元。圖爲檢警查獲洗錢用的電子設備、不法所得購買的動產和不動產以及現金。(本報資料照片)

涉嫌於高雄鳳山高級住宅區設立水房的楊姓姊弟,協助境外博弈網站洗錢逾81億元,獲利超過1億3535萬元,檢警查出2人曾長期操作跨境金流,旗下人員衆多、機房設備齊全,運作規模企業化。但2人被逮後,竟互相推諉對方纔是首腦,但高雄地檢署依據員工證詞B認定是姊弟共同經營,全案偵結後依違反《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與賭博罪等,將楊姓姊弟及共犯10人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38歲楊姓女子曾在馬來西亞主持非法洗錢機房,2020年返臺後與32歲胞弟合作,鎖定境外博弈網站提供金流處理服務,初期於高雄市中心設置機房,1年多前轉移至鳳山區文龍東路的高級透天住宅區,利用虛擬帳號與人頭帳戶匯兌洗錢,躲避監管抽取高額佣金,但因原本社區出入單純,集團進駐後人員和機器頻繁進出,引起住戶警覺。

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三大隊與高雄市刑警大隊接獲線報,經埋伏監視發現,該處住宅情況十分可疑,報請高雄地檢署指揮偵辦,今年3月動員搜索攻堅,在現場查扣主機與設備,當場逮捕楊姓男子及10名員工,另於左營區拘提楊女,並另在臺北市拘捕其他7名機房人員。

檢警同步查扣犯罪所得,包括黃金條塊、勞力士手錶、BMW轎車、帳戶存款550萬元、有價證券約340萬元與市值逾6000萬元的3筆不動產。經比對查扣資料與金流紀錄,檢方認定自2023年起至今,楊姓姊弟共協助洗錢金額超過81億元,從中非法獲利逾1億3535萬元。

面對訊問,楊姓姊弟互推對方是公司實際負責人,姊姊稱僅擔任翻譯人員,弟弟則稱自己爲月薪6萬元的普通員工。然而多名員工證述均指2人實爲共同主導機房運作,被檢方認定姊弟皆爲集團首腦,偵結後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