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易沛」涉洗錢54億 檢方起訴負責人明仁宇等人

北檢

第三方支付業者「易沛網路科技」,涉嫌自2023年8月至去年12月間,設立10多家虛僞特約商店佯裝販賣商品、遊戲點數,爲博奕集團、地下期貨商從事洗錢,代收賭金、投資款共計54億6640萬多元,臺北地檢署6日依洗錢、賭博、組織犯罪、違反期貨交易法起訴「易沛」公司實際負責人明仁宇共18人及「易沛」16家人頭公司。另名義負責人鄭明祈獲不起訴。

檢方認爲,明仁宇發起成立易沛公司洗錢,涉嫌重大,遭求刑8年以上、明的女友、易沛財務主管陳子瀅求刑7年以上、易沛公司特助姚嘉樂求刑6年以上。檢調認定明仁宇收受博奕、地下期貨商手續費共4373萬1221元爲犯罪所得,另查扣易沛公司帳戶4038萬2951元,聲請沒收。

檢方認爲,本案犯罪組織龐大,爲清查組織成員是否共犯洗錢、公司法等罪嫌,另分案偵辦。

檢調偵辦本案時,因發現鄭明祈曾任瑞士銀行資產管理臺灣區總經理,爲金融圈聞人,加上易沛公司的董監事中,有多名前檢調官員,包括前調查局處長、前北檢主任檢察官在內,引發軒然大波,但北檢強調,這些檢調前官員並未涉案。

起訴指出,易沛公司以第三方支付業爲主要營業項目,並取得數位發展部數位發展署第三方支付服務機構能量登錄業者,爲增加易沛公司代收付之額度,且爲規避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不得接受其他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簽約成爲客戶之法律規範,遂設立臺達等多家人頭公司、公司作爲金流通道商向茂爲歐買尬數位科技公司申請虛擬帳號、繳費代碼提供予易沛使用。

易沛將虛擬帳號、繳費代碼提供博奕集團、地下期貨商從事洗錢,代收賭金、投資款,自2023年8月至去年12月間,爲非法博弈集團洗錢47億5702萬1126元,爲地下期貨業者收受入金達7億938萬16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