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揆盼與地方討論財劃法可行版本 開會通知就今天發出
行政院長卓榮泰(中)。記者餘承翰/攝影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要求中央額外釋出3753億財源,行政院會今天拍板覆議案,並提出4大面向的窒礙難行之處。財政部次長阮清華預告,財政部不反對修法,但希望充分與地方溝通,今天將發佈開會通知,希望地方提出有建設性的意見。
針對財劃法修正案第8條、第16條之1、第30條窒礙難行之處,行政院長卓榮泰說明,首先,修法調整各級政府稅收劃分,大幅削減中央可運用財源,直接改變中央與地方的財政結構,卻未並同檢討中央與地方事權分配,造成中央政府部分施政項目無法順利推動或延續。
卓榮泰表示,第二,修正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方式,進一步擴大城鄉差距,背離財劃法立法本質,且修正內容矛盾且欠缺具體明確;第三,本次修正大幅增加地方自治財源,又規定中央政府不得減少給與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項跟金額,非常不合理。
他續指,第四,本次修正未考量施行應有準備作業期間,不利各級政府預算秩序維護和執行。
根據財主單位估算,財劃法修正後,未來總預算非法律義務支出預算整體須刪28%,影響巨大。阮清華舉例,育兒津貼、國防支出都可能受到影響,如公共托育補助原本每人7000元到1.3萬元,可能減少到4900至9100元,租金補貼原本每月補助2000至8000元,可能減少1400至5600元。
行政院副主計長蔡鴻坤說明,預算案中「政事別」科目含括經濟發展、建設、國防、教育、環保等,若影響環保,就會影響淨零、減碳等業務,若按計劃來分,科技經費、一般社會發展計劃可能都會受影響。
不過,行政院除了提出覆議,盼立法院重新審議之外,卓榮泰也在院會中向六都代表表達,中央願與地方一同啓動新一波財劃法的實質會議,藉此討論出合理可行,可長可久的財政收支劃分法版本。據轉述,六都代表並未當場表示意見。
財政部次長阮清華指出,財政部在立法院修法前,已多次邀集地方政府及中央相關討論,也獲得成果,比如分配指標從80個收攏成3個,但權重尚待討論,遺憾中央尚未充分溝通,立法院就已完成修法,但財政部並未放棄。
阮清華強調,財劃法是中央、地方政府財政收支劃分根本大法,財政部不反對修法,但希望充分討,取得最大共識,切勿倉促立法;近期將邀地方政府、中央政府溝通,預計今天發佈開會通知,盼地方政府能提出和平、合理且有建設性的意見,爲使修法更加周延,也將徵詢相關學者專家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