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外送員還在笑 賓士男二審改判10個月
▲22歲許姓男子爲了撿手機誤踩油門,撞死女外送員。(圖/資料照,下同)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新北一名22歲許姓男子駕駛賓士C300臨停在路邊時,低頭撿拾掉落的手機,卻誤觸油門解除「Break Hold」功能,又在車身滑動時踩錯油門,導致車輛衝向剛取餐完畢的60歲張姓女外送員,張女當場被捲入車底,送醫搶救不治。此案一審依過失致死罪處1年,案經上訴二審,改判10月有期徒刑。
回顧此案,今年2月24日下午1時14分,許男駕駛賓士搭載蔡姓友人,爲了等待另名友人返家,臨停在新莊區中港路某社區大樓前,並在D檔狀態中使用「Break Hold」功能。
爲了撿拾掉在車內的手機,許男不慎誤觸油門解除Hold功能,車輛因而緩步滑動,許男欲煞車卻踩到油門,導致車輛急速前衝,「騎上」整排停放路邊的機車,除了釀成9輛機車損壞,剛領完餐準備騎車離去的60歲張姓女外送員更當場被捲入車底,受有左側小腿開放性骨折、頭部撕裂傷3處各爲9公分、4公分、2公分、頭部骨折等嚴重傷勢。
▲▼家屬一審指控,許男(紅圈處)肇事後未主動報警,還在現場嘻笑。(圖/記者戴上容攝)
警消獲報到場緊急將失去呼吸心跳的張女脫困送醫搶救,仍於下午2時40分因創傷性休克死亡,檢方調查後將肇事許男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一審法官認爲,張女家屬主張許男肇事後未主動報警、叫救護車,且於現場嘻笑,不符合自首要件,但警消人員到場時,許男在場並當場承認爲肇事人,仍合乎自首要件。審酌除了強制責任保險理賠200萬元外,許男僅願賠償50萬元,與張女家屬請求金額落差甚大,未達成調解、取得諒解,依過失致死罪處1年。
案經上訴二審,許男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因此法官改判10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