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地震險擴大理賠 「紅單屋」也可獲賠臨時住宿費

住宅地震險擴大理賠範圍。資料照片

住宅地震險擴大理賠範圍。臺灣地震頻繁但過去只有房屋全損纔有理賠,被貼紅單的賠不到,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15日預告修正「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今年7月1日後被貼紅單的也可理賠臨時住宿費用,每一保險標的物爲新臺幣10萬元,以即時提供被保險人臨時住宿所需,臨時住宿費用於保險期間內合計最高爲20萬元。

臺灣地震頻繁,但地震險投保率不到四成,至今年四月底爲38.93%。保險局統計,截至今年四月底,地震險有效保單件數爲367萬4,142件、2024年全年簽單保費是48億6千500萬元。蔡火炎指出,投保率不到四成但與其他國比相對算高,日本更低。

蔡火炎指出,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是2002年起實施,基於當時時空背景,只有承保房屋倒塌或不堪居住的「全損」時,纔可獲得保險金額賠償及臨時住宿費用;但逾20年來,建築物耐震標準逐年提升,以去年0403花蓮地震、今年0121嘉義大埔地震經驗爲例,地震致建築物達「全損」之情形有限,而經政府張貼紅單禁止入內居住之受災建築物則多數未達「全損」標準致未能給付受災保戶臨時住宿費用。

此次修法有二大重點。一是考量現行給付範圍已包含臨時住宿費用,因應擴大臨時住宿費用給付範圍,修正明確臨時住宿費用屬本保險保險損失。二是擴大臨時住宿費用給付範圍。保險標的物因地震發生,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內政部訂定發佈之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辦理緊急評估,緊急評估結果有危險之虞並張貼紅色危險標誌者,財產保險業支付臨時住宿費用,每一保險標的物爲10萬元,以即時提供被保險人臨時住宿所需,臨時住宿費用於保險期間內合計最高爲20萬元。

所謂「紅單」定義是「主結構受損,有結構安全疑慮或地基不穩不得居住,須修復經直轄縣市政府勘查同意才能解除」;而「全損」定義有二,一是不堪居住必須拆除重建、二是非經修復不適居住,且修復費用是危險發生時重置成本50%以上。就2024年0403地震,理賠金額達4.58億元、件數281件2025年0121地震,則賠了926萬元、件數僅6件。

蔡火炎指出,地震險在做模型推估時,紅單房子修復費用佔重置成本約20%,與全損不同,若完全納入理賠範圍,現有費率下無法承擔,所以理賠沒有納入房屋損害,但有提供住宿費用,保費維持在1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