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險 7月1日起給付臨時住宿費
金管會預告住宅地震險7月1日之後可以理賠臨時住宿費。圖爲0121大埔地震震毀臺南楠西住宅。(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地震頻繁,去年0403花蓮地震、今年0121嘉義地震,造成許多房子貼紅單,金管會預告修正《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擴大地震保險給付範圍,未來可給付臨時住宿費,每一標的10萬元、在保險期間內合計最高20萬元,新制7月1日上路。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擴大地震保險給付範圍,地震保險的保費不會增加,仍維持年繳1350元。
金管會表示,住宅地震保險是1999年921大地震後規畫,2002年開始施行,原本只承保房屋倒塌或不堪居住「全損時」,纔可理賠150萬元。不過,制度施行逾20年來,建物耐震標準逐年提升,0403花蓮地震、0121嘉義地震,導致建物達到全損情形有限,即使政府張貼「紅單」禁止入內居住的受災建築物,都未達全損標準,未能給付給受災戶臨時住宿費用。
金管會修正《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明確將臨時住宿費用納入住宅地震險的給付範圍,且要求地震發生時,評估建築物有危險之虞,並且張貼紅單,每一保險標的物理賠10萬元,即時提供被保險人臨時住宿的費用;臨時住宿費在保險期間合計最高理賠20萬元。
金管會統計,住宅地震險有效保單367萬4142件,去年保費達48.6億元,投保率38.93%。蔡火炎表示,預告辦法後,將於7月1日正式實施,而法規無法溯及既往,過往的住宅地震保單無法給付臨時住宿費用,要7月1日之後投保者纔會有該項保障。
外界關心住宅地震險擴大給付,是否有可能「加量加價」?蔡火炎表示,經計算目前住宅地震險相關危險準備還足以應付風險,住宅地震險仍維持每年1350元不會「加價」。依金管會統計,去年花蓮大地震住宅地震險理賠件數281件,理賠4.58億元;今年嘉義地震已經理賠6件,金額92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