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進一步規範勞動能力鑑定費使用管理

原標題:我區進一步規範勞動能力鑑定費使用管理

寧夏日報訊 (記者 馬照剛)近日,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能力鑑定費使用管理辦法(試行)》,旨在全面規範全區勞動能力鑑定費的使用管理工作,進一步強化監管力度,提升費用使用的透明度和精準性。

辦法明確了適用範圍、勞動能力鑑定費的定義與資金來源、費用支付範圍與標準、預算管理與支付程序、監督管理與法律責任等五方面內容,實現了支付範圍、標準和程序的統一。明確對工傷保險基金與財政資金實行分類管理,確保精準預算和支付。

根據辦法,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在組織鑑定評審時不向申請人收取費用。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列支,而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職工等的勞動能力鑑定費用則由一般公共預算資金承擔。此外,對勞動能力鑑定專家勞務費實行限額控制,標準爲500元/人/半天(含稅),每人每天不超過1000元(含稅)。同時,辦法明確嚴禁將鑑定費用於與鑑定無關的支出,對虛報、冒領、擴大支出範圍等違規行爲,將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爲負責勞動能力鑑定的專門機構,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用人單位代表及社保經辦機構代表組成。其職責是針對職工發生工傷(職業病)、非因工傷殘或者因疾病影響勞動能力的情況,提出勞動能力、康復治療、輔助器具配置、停工留薪期等鑑定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是職工享受工傷保險或養老保險待遇的依據。

“2024年,全區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人數爲10059人,其中包括工傷職工鑑定8540人,因病或非因工緻殘職工鑑定1523人。”自治區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的出臺,統一了勞動能力鑑定費用管理標準,杜絕了資金濫用和浪費。同時,明確了資金來源和支付流程,強化了監督機制,確保專款專用,減輕職工經濟壓力,維護了職工權益。

來源:寧夏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