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能力鑑定辦法出臺!部分地區或可一網申辦
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5月23日電(記者姜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23日發佈《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對工傷職工、因病或非因工緻殘人員勞動能力鑑定進行統籌規範。辦法要求加強便民服務,通過信息共享能夠獲取的申請材料,不得要求重複提交,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通過網絡接收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根據辦法,勞動能力鑑定分爲初次鑑定和再次鑑定,對初次鑑定不服可以申請再次鑑定,再次鑑定爲最終結論。對工傷職工的複查鑑定、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申請領取病殘津貼人員重新申請鑑定的程序及要求,辦法予以了明確規定。
爲強化服務、讓羣衆少跑腿,辦法提出,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及時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覈;材料不完整的應當自收到鑑定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或者電子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和合理期限。
申請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及時組織鑑定,並在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傷病情複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辦法壓縮了鑑定時限,將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送達時限從20日壓縮至15日,同時要求加強無障礙環境建設,完善無障礙服務設施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