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壽險業者接軌新制 金管會給3暫行措施 過渡期補考時間出爐

金管會例行記者會,保險局公佈三項壽險業暫行措施。圖/黃於庭

新臺幣匯率波動太大,衝擊壽險業帳面資產評價,爲順利讓壽險業明年接軌新制之前度過難關,金管會責請保發中心研議適法可行措施,決定採三項暫行措施,一是資本適足率(RBC)匯率採半年均價評價,二是責任準備金計提基礎調整,三是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過渡措施申請時間是8月底採用第二季財報,補考時間是9月底的季報,上述方案在6月底前法令發佈後即開始實施。保險局長王麗惠強調,業者要「自助人助」,補考僅一次機會。

金管會於11日邀集保發中心、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壽險公會及業者共同研商,決定採行三項暫行措施。保險局長王麗惠指出,第一是RBC匯率採均價制度部分,將比照現行股票採半年均價評價之方式,採匯率均價基礎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適用範圍以受匯市短期波動導致壽險業未及調整避險策略的既有金融資產爲原則,排除外幣現金及外幣存款等資產。

保發中心總經理詹芳書補充,排除外幣現金和外幣存款主因是爲了降低業者用無風險資產來做套利的可能性,因爲在經濟情勢變動時,可能會讓業者利用匯率波動轉換外幣資產,在評價上就會產生監理套利的誘因,爲了防止套利可能性而將外幣現金和存款排除掉。

其次,王麗惠表示,有關責任準備金計提基礎調整措施部分,將在確保保戶權益前提下,提高特定保險商品責任準備金計算彈性,其中,責任準備金利率可依保險商品計算說明書中所適用之責任準備金利率爲基礎,最高以加一碼爲限;計算責任準備金時所適用的生命表,得改採更貼近當前國人生命經驗數據的「臺灣壽險業第六回經驗生命表」之100%;調整後之責任準備金不得低於該保單價值準備金。

王麗惠補充,爲了強化壽險業應對市場短期劇烈波動的影響,今年底前稅前盈餘強制增提30%的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且每月固定提存比率也調高,採舊制的業者,每月固定提存比率由0.06%調整爲0.085%(年固定提存1.02%)。此外,業者還要提出強化經營韌性調整方案,包括強化經營體質及資產負債管理之具體計劃及指標。

王麗惠強調,「壽險公司要先自助人助,調整體質不是一朝一夕,要有階段性的目標」,提出未來的具體改善面向、時程和目標,後續會分別再跟個別公司討論。

第三,有關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過渡措施申請標準部分,將採行差異化之監理要求。王麗惠表示,保險公司可以衡量自身財務業務現況及未來發展之預期,於今年9月30日前以今年6月30日的現時資訊向金管會提出申請,並於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審覈,今年6月30日保險業者的RBC是否達法定標準,都可以申請過渡措施,沒過關的業者則可用9月底的第三季RBC再提出補考申請,補考機會僅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