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漏水糾紛難解 管委會助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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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藝人爲了住家頂樓漏水修繕糾紛槓上管委會,也凸顯社區管理和住戶間權利義務在溝通的難度和複雜度。
社區居住最常見的糾紛就是漏水,頂樓住戶天花板漏水,多半來自於頂樓排水堵塞,加上結構性的裂縫或損壞,導致滲漏,頂樓部分若未約定由頂樓屋主使用,即屬於共用部分,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管委會即有修繕、管理、維護的義務,頂樓若發生滲漏水情況,應由管委會修繕,修繕費可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分攤。但漏水的原因可歸責於頂樓屋主,由該區權人或住戶負擔。
另外常見的是住戶間的漏水糾紛,有時是樓上不配合檢查修繕,有時是樓下誤解錯怪,導致鄰里失和。建議發生漏水時,第一步是請專業的抓漏技師鑑定,如果是大樓公共管線,修繕費用應由管理費支付;若爲兩戶相鄰的空間,責任應由兩方共同承擔;但若是專有部分漏水,例如樓上浴室防水層破損,則需由樓上住戶負責,不僅要修繕,也要復原現況。
只是實務上,通常因住戶間認知不同難達共識,或管委會推諉卸責,對於共用部分不願出錢維修,日復一日嚴重影響頂樓住戶起居生活,受災住戶多半隻能走「先修繕、再求償」的策略。
導致鄰居失和的問題還包括噪音干擾、公共空間的佔用,社區若有爭議,通常可以先透過管委會居間溝通,畢竟最瞭解社區狀況,若真的無法達到共識,還可透過里長或管區警察協調,但若雙方僵持不下,再進行訴訟之前,則可先尋求公所或法院的調解委員會協助,也是經濟有效的方式。
處理住戶居住糾紛,不僅需要法學常識、裝潢修繕知識,也考驗溝通技巧和人生智慧,難怪古人所謂「千金買房、萬金買鄰」,道出了居家和樂安寧的難能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