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調解”雙管齊下 高效化解合同糾紛

近日,吉林市昌邑區人民法院通過“財產保全+調解”聯動模式,成功化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在依法保障原告合法權益的同時,最大限度減少對被告經營影響,用司法智慧實現了糾紛化解與企業經營的“雙贏”。

據悉,2024年12月,某火鍋店在當地一家水產品商店訂購3萬餘元貨物,支付2萬餘元貨款後,剩餘1萬餘元遲遲未結清。經多次催要無果,水產品商店訴至昌邑法院,並申請對火鍋店及經營者張某名下1萬餘元財產進行保全。

辦案法官審查後迅速採取保全措施,同時以保全措施爲基礎,啓動“面對面+背靠背”調解模式。法官向火鍋店釋法明理:“拖欠貨款本就理虧,賬戶凍結反而影響正常經營,及時履行才能儘快恢復運營。”在法官的耐心疏導下,雙方最終達成和解,火鍋店當場付清餘款,原告隨即申請解除財產保全並撤回起訴,糾紛從立案到化解僅用數日。

此次糾紛化解,昌邑法院既通過保全措施爲原告“撐腰”,又精準把控保全範圍避免影響企業經營,生動詮釋了“以保促調”的司法效能。法院表示,將持續發揮保全制度優勢,在維護當事人權益與保障企業經營間找準平衡點,讓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溫度。

吉林日報全媒體記者 丁美佳

責編 周凇宇

二審 丁美佳

終審 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