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健身房負責人涉虐童棄保落跑 「2人協助潛逃出國」下場曝

葉嫌與楊女各提1大1小行李箱在桃園機場同行。(新竹地檢署提供/陳育賢新竹傳真)

葉嫌與王姓員工及楊姓前女友3人在航站外交談。(新竹地檢署提供/陳育賢新竹傳真)

新竹縣竹北市健身房負責人葉展皓與另名葉姓教練、鍾姓教練涉嫌虐童,今年2月移審後,法院裁定葉嫌以300萬元交保,但葉展皓在3月底開庭時未現身,經查才知潛逃出境,檢警持續追查,發現其王姓員工與楊姓前女友協助葉嫌潛逃出國,王在機場還對老闆說「兄弟保重」,9日將王、楊依使人隱蔽等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葉展皓因涉嫌嚴重侵害兒童身心之傷害、強制、剝奪行動自由等案件遭起訴,並於今年2月5日移請新竹地方法院審理,葉嫌並經新竹地院裁定3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每日上午10時、下午6時必須至派出所報到。

葉嫌的王姓員工與楊姓前女友,明知葉嫌因涉嫌嚴重虐童案,必須每天2次向新竹縣警竹北派出所報到且不得擅自離境,且曾多次陪同葉前往派出所報到,對其報到與限制情形極爲清楚。

惟兩人明知葉展皓交保後即有出境不歸、逃避司法追訴之意,竟仍共同預謀逃亡行動,於今年3月28日凌晨3時許,先由葉駕駛其名下車輛接應楊女及其出國行李,隨後再回其住處載取個人行李,一同前往王姓員工位於新竹市的住處,再改由王駕車,3人攜帶行李驅車前往桃園機場第二航廈,於當日上午6時18分抵達。

到達機場後,王當場對葉展皓說出「兄弟保重」、「再見」等語,明顯知悉並默許其逃亡事實。葉與楊隨後一同前往航空公司櫃檯辦理報到,分別於上午7時53分及7時56分完成通關,並於8時57分一同登上星宇航空航班離境潛逃出國。

而楊女之後於4月5日搭乘越捷航空航班自泰國曼谷返國,清晨6時43分通關入境,王男亦再度前往桃園機場接機,並載其返家,然葉展皓並未隨同返臺,已潛逃出國。

之後因葉未於3月28日如期出庭,法院經拘提未獲,方查知上情,並於同年4月1日發佈通緝在案。

另,王男見葉已潛逃出國,爲免遭葉拖累,明知葉並未同意將車過戶,竟僞籤葉的署名並持葉交付保管的印章向監理機關,將葉的自小客車過戶給自己,另涉行使僞造私文書罪嫌。

新竹地檢署同時主示,葉姓被告潛逃出境,公然挑戰司法權威,竹檢呼籲葉嫌應即返國,誠實面對司法審判,若社會大衆知悉其行蹤或相關資訊,歡迎協助提供線索,共同促使嫌犯儘速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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