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富負責人劉錦華涉吸金逾2095億 列潛逃海外通緝犯
劉錦華(摘自調查局官網)
兆富財富管理顧問公司香港籍負責人劉錦華,涉嫌長期在臺灣違法銷售澳豐金融集團旗下基金,臺北地檢署認定兆富公司以8%至15%報酬率吸金逾130億元,共有804人受害,去年起訴152人,並通緝劉錦華,調查局已將劉列爲「外逃通緝犯」,但依據調查局官網記載「劉自2000年至2023年6月共招攬1萬7618名投資人,吸金金額高達新臺幣2095億餘元。
澳豐金融集團(Ayers Alliance Financial Group)登記於地中海島國賽普勒斯,旗下基金以匯率套利型商品爲主,通稱澳豐基金,聲稱每年報酬率平均可達8%,但未獲主管機關覈准在臺銷售,澳豐基金透過兆富公司等通路推銷招攬,不少上市櫃公司及投資人受害。
金管會認爲,澳豐基金未經主管機關覈准,不得在臺銷售及私募,澳豐及上游的兆富公司,也並非境外基金總代理,金管會於2015至2017年及2023年曾7度將相關案件移送調查局偵辦。北檢2019年就偵辦曾奎銘,曾男2020年一審被判刑2年3月,檢方不服提上訴,但曾事後重操舊業,北檢去年再度約談曾到案。
北檢起訴指出,曾奎銘2000年成立兆富公司,未經金管會許可,非法銷售澳豐金融集團旗下澳豐AA、CCIB、CCCL、CCAM、IWML等公司債券及基金,保證投資報酬高達8%至15%,吸引投資人購買。
投資人自2023年2月起發覺無法贖回投資本金及利息,血本無歸下向檢調報案。總計被害人804人,被害金額包括美金4億4314萬4299元、港幣92萬3100元、日圓7億6726萬8244元、澳幣196萬5497元、歐元539萬3510元及臺幣1億3200萬元,合計共臺幣逾130億元。
北檢去年11月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銀行法》等罪起訴兆富臺灣區負責人曾奎銘及幹部、員工共152人,另名負責人劉錦華遭通緝。檢調共查扣13億元不法所得,一併聲請法院宣告沒收。
調查局將劉錦華列爲「外逃通緝犯」,查出他在2022年12月31日出境,可能逃亡香港或英國,正積極追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