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要犯又跑了!金品軒情侶負責人吸金4680萬逃海外

羅廷軒(擠自調查局官網)

蘇珖量(擠自調查局官網)

金品軒集團主席蘇珖量、女友總裁羅廷軒被控以黃金投資方案,吸金新臺幣3841萬餘元,並佯稱公司將在臺灣、香港上市櫃,違法募資金品軒鍊金廠、開曼金品軒公司股款逾7600萬元,一審判蘇、羅徒刑5年、5年4月,但2人雖被限制出境出海,但2人卻早在一審宣判前就潛逃出境,臺灣高等法院日前對2人發佈通緝。法務部調查局已將2人列爲「外逃通緝犯」名單,提供檢舉獎金,呼籲民衆檢舉。

判決指出,曾是馬來西亞籍、原名羅湘盈的金品軒集團女總裁羅廷軒(LOH LEE CHEE),與仍具新加坡籍的集團主席蘇珖量(VICTOR SOH KWANG LIANG)自2014至2015年止,設計「瑞士PAMP黃金投資方案」、「新加坡魚尾獅黃金投資方案」產品,並與投資人約定給付年報酬率15.6%之優利及原價買回黃金,不法吸金達新臺幣3841萬餘元。

另羅、蘇未經金管會覈准,自2017年起至2019年間,在新北市汐止區、臺中市永豐棧酒店等地召開「金品軒鍊金廠公司」及「開曼金品軒公司(CAYMAN GTIC GOLD REFINERY CO,LTD)」股權投資說明會,佯稱2公司未來前景發展看好,即將於臺灣及香港上市櫃,屆時股價將上漲,對外招攬投資,誘使130人次之投資人認購,募得金品軒鍊金廠公司股款4680萬元及開曼金品軒公司股款美金100萬元。

案經臺北地檢署依銀行法、證交法等罪起訴,臺北地院去年4月11日判羅女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蘇男應執行徒刑5年,並對2人限制出境、出海8月。

案經上訴,高院雖在2人境管期限將屆前,裁定自去年12月11日起再限制2人限制出海、出海8月,但2人卻早已人間蒸發拒不到庭,因此高院於今年8月15日對2人發佈通緝。

調查局發現,2人早在北院一審判決前,於去年4月5日就出境,疑似藏匿大陸,將2人列爲「外逃通緝犯」名單,呼籲民衆檢舉,一旦逮獲將提供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