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演唱會投訴退款問題佔比超9成

8月6日,中國消費者協會表示,上半年演唱會投訴量逐月攀升,退款問題是投訴焦點。

上半年,隨着線下演出市場的持續升溫,演唱會相關投訴量也持續攀升,其中退款訴求佔比超過90%。

2025年3月26日,消費者王女士通過消協315平臺投訴南京某廣告有限公司。消費者反映,其於2025年3月20日和21日通過不同的App購買了2張2025年5月3日南京某演唱會門票,共支付費用496元。後因個人原因,於3月24日通過平臺客服申請退票,均被以“演出票品不可退”爲由拒絕。王女士隨後聯繫主辦方南京某廣告有限公司,亦遭拒絕,對方稱“門票售出後無法退款,否則將造成經濟損失”。消費者認爲,所購爲電子預售票,尚未生成二維碼,實際票據並未交付,距離演出時間尚有一個多月。主辦方及平臺以格式條款形式限制退票權利,且未在購票界面明確提示,屬於霸王條款行爲。消費者投訴要求全額退款。

中消協表示,消費者反映的問題主要有:退票規則不合理。消費者認爲售票平臺規則不合理,如平臺單方規定“不可退票”或提前一個月就禁止退票,以及退票手續費過高等。此外,消費者因個人原因、工作安排、身體狀況等無法觀看演出,或因多人同時搶票導致重複購買,申請退票時被扣除手續費,認爲手續費過高。演唱會主辦方臨時單方取消演出不承擔違約責任。

中消協建議,退票退款問題是演唱會領域消費者投訴的主要集中點,這反映出在演唱會票務業務中,退票退款的規則、流程等可能存在較大爭議。建議相關主管部門牽頭制定演出行業退票管理辦法,對退票時間節點、手續費比例、演出取消責任分擔等事項作出統一規定,防止平臺和主辦方單方面設定霸王條款。售票平臺應在購票環節顯著標註退票政策,設定階梯式退票手續費標準,避免設置“一律不退”等不合理規則,優化退票退款政策,以提升消費者的滿意度。消費者在購票時也應當注意退票條款和觀演風險,增強風險意識。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張鑫

編輯/汪浩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