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智溜了法官被指偽造文書甩鍋檢方 高院今否認媒體報導
經濟要犯、連一鮑魚前負責人鍾文智炒作存託憑證獲利4億7千萬元,累計刑期30年5月定讞,發監前棄1億保金潛逃,卻被發現臺灣高等法院去年未延長科技設備監控,且用「審理單」替代裁定,檢方無法抗告。有媒體指高院涉僞造文書,製作A、B版電話記錄,企圖「甩鍋」給檢察官,高院今晨否認,並請外界勿妄加臆測。
媒體報導,3月20日臺北地檢向高院調閱卷證,準備沒收鍾文智的1億元保證金,北檢收到的卷有1張電話記錄,記載去年10月11日高院通知檢方要讓鍾文智加保2000萬元,同時不延長科技監控,問檢察官有沒有意見?書記官表示「檢察官不在」,該記錄再寫着10月14日高院再通知檢方,檢方迴應「沒意見,尊重鈞院決定」,這版本比高檢署所收到的多了「不予延長科技設備監控」一句話。
高院表示,本案承辦法官陳勇鬆於2024年10月9日開庭詢問檢察官、被告及辯護人後,準備以增加保證金方式,替代不予延長科技設備監控期間,因此指示書記官電詢檢察官及辯護人意見,書記官因此依指示辦理。
當高院書記官致電臺灣高等檢察署承辦書記官時,是詢問「本院擬增加保金2000萬元,不予延長科控設備監控,檢察官有無意見?」,但在製作電話紀錄時,只記載「本院如增加保證金2000 萬元,檢察官有無意見?」,略未記載「不予延長科控設備監控」這一句,這時承辦法官未仔細核閱即批示附卷。
直到鍾文智案於今年3月12日經最高法院判決定讞後,陳勇鬆整理卷證時發現電話紀錄內容不完整,因此請書記官「回憶」當時雙方實際詢答情形,書記官確認他詢問內容的確是「本院擬增加保金2000萬元,不予延長科控設備監控,檢察官有無意見?」後,才依實際情況「再」製作電話紀錄,並抽換原電話紀錄。高院澄清絕無媒體所載僞造情事。
高院昨開法官自律委員會,會後認爲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鬆未宣示裁定或指示書記官依裁定原本製作正本送達雙方當事人(指鍾文智、高檢署檢察官),且二度增補審理單上裁定原本內容,卻未註記原因及時間,陳勇鬆法官還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均違反職務上義務,並損及司法形象及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
高院自律會決議建議院長高金枝以高院名義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鬆,陪席法官蔡羽玄則不付處置。
對於不延長要犯鍾文智科技設備監控,有媒體指臺灣高等法院涉僞造文書,製作A、B版電話記錄,企圖「甩鍋」給檢察官,高院今晨否認,並請外界勿妄加臆測。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