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砍人案嫌犯二審減刑 高中生願和解成關鍵

臺中捷運隨機砍人案犯嫌洪淨一審判刑10年,二審改判9年9月。(馮惠宜攝)

臺中捷運隨機砍人案嫌犯洪淨一審被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刑10年,二審今(23日)宣判,臺中高院法官審酌其已與呂姓高中生達成和解,減刑3月,合併判9年9月;據悉在該案中受傷的呂姓高中生願意和解是減刑關鍵,呂父也透露:兒子願意原諒他(洪嫌)並給予重生的機會。

20歲洪嫌因家庭、求學因素,對世界產生不滿及憤怒,想借由殺人讓全國民衆看見自己,,於2024年5月21日,持菜刀、2把水果刀進入中捷包廂,砍傷呂姓高中生、「長髮哥」許瑞顯;該案一審依恐嚇公衆安全罪判洪男1年6月,洪砍呂姓高中生部分依殺人未遂罪判7年10月,砍長髮哥部分依殺人未遂罪判6年8月,3罪應執行10年。

二審開庭時,洪淨當庭向被害人呂姓高中生下跪道歉,他還念自己寫的信,指自己年幼時遭遇家庭事故,13歲至19歲又生病,在學校被霸凌,他忍耐了5年,沒有人知道他經歷什麼,不過,他被羈押期間,在看守所遇到很多人,他爲自己不成熟的行爲(指行兇)深感抱歉。

20歲護專生洪淨於2024年5月21日,一審判10年,二審改判9年9月。(資料照片)

唯檢方揭露,洪淨在犯案前一晚,入住最高級摩鐵房,還游泳、打電動甚至叫傳播妹,就是在動手前一晚享樂,相當殘酷,且有計劃性犯罪,怎麼會是無殺人犯意?

二審23日宣判,臺中高院行政庭長蔡名曜解釋,減刑原因主要是二審期間洪已與被害人呂姓高中生達成調解,因而撤銷此部分殺人未遂判決,改判處被告有期徒刑7年6月,其餘上訴部分,則予駁回,並就被告所犯3罪所處之刑,定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9月。該案關於恐嚇危害公衆罪部分已確定;殺人未遂罪部分尚未確定,仍可上訴。

宣判之後,呂小弟父親受訪時表示,兒子和解金額約和長髮哥許瑞顯不相上下,主要是兒子願意原諒,給他重生的機會;但對洪嫌二審判刑9年9月,他強調站在爸媽角度希望他能有重生機會,但站在社會角度,如果大家不高興就拿刀砍人,沒有法律約束,只要有錢和解、沒有死人就能輕判,社會會亂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