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說「沒良心」?山東農婦被罰10萬人民幣 法院終承認違法撤回

山東臨沂55歲農婦楊寶花因不滿丈夫案判決,在法院發言遭重罰,引發社會熱議。(圖/翻攝自小紅書、微博)

大陸山東省臨沂市一名55歲農婦楊寶花,因不滿丈夫涉及傷害糾紛案件的判決內容,今年6月前往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與法官理論時情緒激動,當場說出「誰這麼判決,誰就沒有良心」等語句。隨後,她遭數名法警帶離現場,法院當日便對她做出罰款人民幣10萬元(約合新臺幣44萬元)及拘留15日的決定。此事曝光後,引發社會強烈關注與輿論質疑,普遍認爲法院對楊寶花的處罰金額過重,且處分依據存在法律爭議。

法院事後承認適用法律錯誤,撤銷罰款並道歉,10萬元人民幣(約新臺幣44萬元)罰金已退還。(圖/翻攝自微博)

根據《新浪新聞》、《中國新聞週刊》等媒體報導,9月19日,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發佈通報指出,針對網傳「對民衆處以10萬元罰款」的指控,已啓動覈查。經查,法院在對楊姓女子作出拘留處罰的同時,又追加罰款決定,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屬適用法律錯誤。

法院承認在處罰楊寶花過程中出現錯誤,決定撤銷對其罰款處分,並退還人民幣10萬元(約合新臺幣44萬元)罰金及利息,向當事人表達誠懇歉意。此外,法院表示將進一步調查此事,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

據瞭解,涉案起因於楊寶花的丈夫王永來與同村村民發生衝突,被對方以羊角錘擊傷。法院後來判處對方拘役三個月並賠償2萬餘元(約合新臺幣8.5萬元)。楊寶花對判決結果不滿,到法院理論時語氣激烈。她事後接受採訪時承認當時情緒激動,聲音較大,影響現場秩序,但否認有辱罵或侮辱法官之行爲。

此次事件引發輿論對法院自由裁量權與執法尺度的廣泛討論,也促使當地司法機關迅速做出迴應與修正,被認爲是一起具有代表性的司法問責案例。

更多 CTWANT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