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南辦副執行長陳慧玲夫婦涉貪遭羈押 提抗告遭駁回
▲ 行政院南部聯合執行中心副執行長陳慧玲及其先生蔡燈財因涉貪遭羈押禁見,兩人提出抗告被駁回。(圖/翻攝陳慧玲臉書)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行政院南部聯合執行中心副執行長陳慧玲與其先生蔡燈財,因涉嫌在擔任澎湖縣議員任內詐領助理費,10日遭澎湖地檢署依涉貪污罪嫌揮廉政署人員對其進行搜索及約談,並於約談後移送檢察官復訊。檢方復訊後檢附相關證據與事實資料,向法院聲押陳慧玲夫婦獲准,兩人不服提出抗告,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裁定駁回兩人的抗告。
行政院南辦副執行長陳慧玲,擁有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所碩士學位,曾擔任過民進黨澎湖縣黨部主任委員、民進黨第7屆不分區立法委員候選人、馬公市代表會第9屆市民代表、臺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監事、澎湖縣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委員、澎湖縣議會第18、19屆議員。
然而,學經歷豐富的她,卻涉嫌在擔任第18、19屆議員時與丈夫蔡燈財涉嫌詐領助理費,檢方於10日持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法官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並傳喚相關被告及證人共6人到案說明,經偵訊後,認定陳慧玲、蔡燈財涉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涉爲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並有逃亡、串供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兩人不服提出抗告,高雄高分院合議庭今(25)日裁定抗告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