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任內詐645萬助理費 政院南辦副執行長陳慧玲夫婦起訴

▲行政院南部聯合執行中心副執行長陳慧玲及其先生蔡燈財因詐領助理費遭起訴。(圖/翻攝陳慧玲臉書)

記者陳洋、潘鳳威/澎湖報導

行政院南部聯合執行中心副執行長陳慧玲及其先生蔡燈財,涉嫌在擔任澎湖縣議員期間詐領助理費,時間長達8年,共計645萬餘元。澎湖地檢署今(17)日偵查終結,依貪污罪嫌將兩人起訴,並移請法院審理。

起訴書指出,陳慧玲自2014年底起連任兩屆澎湖縣議員,因家中經濟入不敷出,便起歹念與丈夫蔡燈財共謀,虛報4名親屬爲議員助理,藉此詐領澎湖縣議會每月助理補助及年節慰勞金。補助款項由蔡燈財掌控並用於日常開銷,包括手機費、稅金、信用卡費、網購、出國旅費及孝親費等。8年來兩人以此方式共詐得645萬1234元。

檢方指出,陳慧玲、蔡燈財與許姓、陳姓兩名親屬,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以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向法院求處陳慧玲、蔡燈財有期徒刑,並予宣告褫奪公權。檢方也聲請沒收、追徵不法所得645萬餘元。

檢方表示,雖然陳慧玲與蔡燈財已坦承犯行,並願繳回不法所得,但身爲民意代表卻濫用公權力,嚴重破壞民衆對制度的信任,仍應予以嚴懲。至於其他涉案親屬雖未獲得實際利益,但因配合虛報助理身份仍構成協助詐領,亦應負法律責任,但考量系基於親情協助,態度配合且坦承不諱,請求法院酌處適當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