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參考國際經驗 成立主權基金
討論多年的成立國家主權基金計劃,可望出現突破性的進展。圖/本報資料照片
各部會對成立國家主權基金意見
討論多年的成立國家主權基金計劃,可望出現突破性的進展。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8日表示,會以積極正面的態度來參考國際的佈局,策略性的打開國際的通路,政院會請國發會、中央銀行、財主單位列出專案,提出報告後研議如何進行。
行政院長卓榮泰先前於立法院總質詢時兩度表態,相較過去政府對設置國家主權基金態度保守,如今臺灣的經濟、財政、科技與產業發展能力,各方面條件具足,可以支持政府用積極的態度和方向,重新考量、思考基金規模要有多大、如何建立公平機制等議題。
至於具體的作法,將參考新加坡、挪威、韓國等國經驗,由國家政府設立的主權基金,主要資金來源包括國家財政盈餘、政府退休基金及天然資源出口盈餘等,可透過投資多元的金融資產,獲取長期較高報酬率。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提醒,設立主權基金的目的在創造更多財富,若適度佈局國外多元投資標的,長期可提升投資運用效益,但景氣下滑時,會面臨虧損擴大的風險。因此建議訂定專法規範,並建立風險控管機制及完整治理架構,透過公開透明機制,有效監督管理其投資運用情形。
對於籌措財源的方向,有立委建議可思考「勞工退休基金」、「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勞工保險基金」、「郵政儲金」等4大基金扮演角色,或適度運用外匯存底。
舉例來說,以勞保基金爲例,截至2025年3月底國外投資比率爲53%,2015年至2024年間平均收益率達6.88%,表現不俗。但勞動部官員認爲,勞工退休金與勞保基金的財源並非國家所有,而是來自廣大僱主與勞工,設立目的與「長期投資」的方向不同,不宜作爲主權基金資金來源;至於屬於軍公教人員的退撫基金,銓敘部政務次長張秋元說明,其屬於「確定給付制」的長期給付承諾,必須兼顧安全性、收益性、流動性,應有社會共識與政府明確政策方向,才能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