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小孩控前妻婚內出軌!反遭踢爆多次家暴 法官採「前妻再婚」聲請駁回
屏東男子爲爭女兒撫養權,控訴前妻婚內出軌,不料反遭踢爆多次家暴,法官因此裁定聲請駁回。(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屏東男子離婚後爲爭女兒扶養權,以控訴前妻婚內出軌、及不遵守約定不讓他看小孩等理由,向法官聲請改定未成年監護人,但卻慘遭前妻打臉是女兒不願與他相處、且還踢爆他有家暴行爲,案經審結後,法官認前妻有婚外情一事與小孩扶養權無直接關聯性,且前妻與對方結婚有家庭支持資源,因此裁定聲請駁回。
判決書指出,男子與前妻打離婚官司時,法官不僅判準還將女兒的監護權判給前妻,但有要求前妻要讓男子看孩子,不能阻斷父女的聯繫,但男子爲爭女兒扶養權,不惜再與前妻對簿公堂,除控訴前妻婚內出軌、對女兒的成長教育有影響外,還稱前妻都不讓他與女兒相處,害他只能看着女兒寫的父親節卡片、難過得流下男兒淚。
但前妻反踢爆指稱,是男子有家暴行爲,對她與女兒都造成嚴重的陰影,所以女兒纔不想與他相處,況且她是在打離婚官司時認識現在的先生,先生在婚後把女兒視如己出,女兒與先生的關係好過與親生父親。女兒也出庭作證,她與父親相處不自在,還強調媽媽沒有不讓她與爸爸見面,是她不想要的。
案經審結後,法官認爲,前妻有婚外情一事雖有不當,但與小孩子扶養權無直接關聯性,且前妻已與當時的外遇對象結婚,擁有家庭支持資源,加上男子家暴屬實,因此裁定聲請駁回,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