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重磅發聲:遊資抱團炒作、“編題材、講故事”的“蠱惑型”操縱增加

2月21日,證監會行政處罰委辦公室主任何豔春在“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犯罪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發佈會上發表講話。

何豔春表示,操縱市場行爲“寄生”在市場肌體中,扭曲市場價格形成機制,致使買賣方向、報價金額和交易數量等市場信號失真,誤導交易決策。這實質上是欺騙中小投資者買進賣出,違法者在極短時間內獲取巨大利益、賺得盆滿鉢滿,全身而退後,價格經歷暴漲暴跌,往往“一地雞毛”,中小投資者的股票“砸在手上”甚至血本無歸。其中有的案件涉案金額大,涉及證券數量多,不但影響市場內在穩定性,嚴重者還會干擾監管政策傳導,誘發市場風險,始終是證監會打擊懲處的重點。

操縱類案件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包括從利用資金優勢的傳統“坐莊型”操縱向基於特定時段和關鍵時點的短線化操縱演進;藉助配資資金或資管產品實施“加槓桿”、遊資抱團炒作的“團伙型”操縱數量增多;上市公司“內部人”組織參與的“僞市值管理”信息型操縱、“編題材、講故事”的“蠱惑型”操縱有所增加;利用複雜金融產品、新型交易技術實施的操縱行爲偶有發生。這給操縱市場行爲的識別、調查、處罰帶來了新挑戰。

2024年,證監會對42起操縱市場案件作出處罰,罰沒金額49.5億元,同比增長42.2%,其中千萬元以上罰單佔比41.9%,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操縱犯罪案件32件,移送犯罪嫌疑人104人。

從近年行政處罰案例看,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系統性、隱蔽性、複雜性特徵越發突出,包括“假賬做全套”,對資產、收入、成本、利潤、現金流等會計科目系統性同步造假,財務數據形成勾稽,甚至有的對生產、採購、銷售、物流、庫存等經營環節全鏈條整體掩飾,識別難度持續加大。

同時,有的利用隱秘關聯方、“殼公司”、第三方構建無經濟實質的交易,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隱蔽性不斷增強;也有的大股東、實控人“驅動型”造假頻發,有近15%的財務造假同時伴生資金佔用、違規擔保等問題,公司治理和內控體系約束不足;還有的爲滿足融資條件、維持上市地位或者避免大股東股權質押“爆倉”實施的財務造假有所擡頭,二級市場向一級市場的風險外溢時有發生。

證監會持續對財務造假案件實施全鏈條打擊懲處:

一是在處罰力度方面,2024年對61起財務造假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同比增長17%;案均處罰金額1577萬元,同比增長12%;對7起案件按照法定高限處以罰款,同比增長75%;對69名“董監高”人員實施市場禁入,同比增長9.5%。

二是在責任追究方面,有35起案件在處罰上市公司及其責任人員的同時,還追究大股東、實控人等“首惡”組織指使責任,同比增長近60%;對39家中介機構作出行政處罰,對5家中介機構暫停業務,不斷壓實保薦人、會計師事務所等機構的“看門人”責任。

三是在監管協同方面,牽頭建立第三方配合造假線索通報處理機制,將金融機構、上下游客戶、第三方企業等配合造假的線索移交相關主管部門或屬地政府。

何豔春表示,上市公司是我國企業的優秀代表,實施財務造假的只是其中極少數。隨着監管執法的不斷強化,以前積累的問題正在加快暴露、出清,並且資本市場面臨的形勢仍然複雜多變,外部輸入性風險加大,與內部風險因素交織疊加,個別上市公司及其大股東、實控人因經營困難、退市保殼等,仍可能鋌而走險,實施財務造假。減存量、遏增量需要有一個過程,預計未來一段時期內仍有一定數量的財務造假案件,但這並不影響我國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大局,上市公司總體質量和投資價值將不斷提高。

下一步,證監會將堅持懲防並舉、標本兼治,通過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輿情監測、投訴舉報處理等多渠道識別造假線索,特別是完善線索舉報獎勵制度,切實發揮內部“吹哨人”的作用,緊盯財務洗澡、業績變臉、異常換所等可疑跡象,提升違法違規發現能力,優化調查流程,提高處罰效率,持續鞏固並不斷強化“嚴”的氛圍。同時,將推動進一步加強民事賠償和刑事打擊,強化立體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