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法庭直播!被告最後陳述不入鏡...柯文哲嗆:怎麼只做半套
▲涉犯京華城等案的柯文哲今(11日)到臺北地院出庭,批法條規定庭訊錄音錄影公開播送「怎麼做半套?」(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北地院今(11日)審理京華城等案,上午還沒進入表定提示證據程序,先花1個多小時處理遊戲規則,提抗告爭取法庭直播的柯文哲,當庭得知被告最後陳述內容不納入公開播送範圍,脫口表示法條規定很奇怪、「怎麼做半套?」他認爲如果不想被拍到,「以後就戴面具來開庭!」沈慶京也贊成直播「希望最好所有亞洲人都能看到」!
今上午庭期從9點30分延遲到9點45分,合議庭3位法官才上庭,審判長解釋,因司法院網路故障,一時無法從網路抓取最新版整理好的筆錄,所以耽誤時間,但接着處理庭訊錄音錄影公開播送事宜,又花費許多時間。
▲涉犯京華城等案的柯文哲今(11日)到臺北地院出庭前,先受訪表明無罪主張。(圖/記者黃哲民攝)
審判長表示,針對宣判後5日內「公開播送」本案言詞辯論與宣判錄音錄影的裁定,已收到3名被告所提的抗告,其中柯文哲與沈慶京要求同步直播,端木正主張「遺忘權」、要求不公開他的影像或加以遮隱,審判長當庭訊問其餘被告意見,以便儘快一併送交高院審理,避免分給不同法官出現見解歧異,影響表定下週一(15日)開始的錄製。
檢方與其餘8名被告都說捨棄抗告,參加人鼎越公司的律師還需詢問後回覆。但審判長解說依照《刑事訴訟法》與司法院頒訂的《公開播送實施辦法》規定,量刑辯論、沒收辯論與被告最後陳述,都不納入公開播送範圍,此時,柯文哲表示有意見。
他質疑這樣的法條規定很奇怪,要公開就全部公開,怎麼做半套?律師團也爲柯主張,被告最後陳述同屬對於檢方論告內容的「言詞辯論」,實施辦法超出《刑事訴訟法》授權,建請審判長准許被告最後陳述納入公開播送範圍。
審判長笑說,就是怕大家不清楚規定,畢竟「公開播送」是第1次,所以先講清楚,提醒被告若有話想講而且想被公開播送,在檢方論告後的被告答辯時間,就趕快說完,審判長並諭知其他被告若有法定「危害其生命、身體、自由、隱私、財產或嚴重影響審判公平性之情形」,須在當次言詞辯論庭結束前,聲請對自己的畫面變聲、變像處理。
▲涉犯京華城案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右),今(11日)到臺北地院出庭爭取法庭直播、「希望最好所有亞洲人都能看到!」(圖/記者林敬旻攝)
柯文哲還是不服,認爲法庭「直播」是首次、難免會有很多問題,如果出庭不想被拍到,「以後就戴面具來開庭!」
審判長笑着解釋「戴面具出庭,不符合法庭莊嚴需求」,戴口罩「自備馬賽克」可以接受,由於鏡頭從法臺居高臨下,會拍到旁聽民衆,審判長建議旁聽民衆若不想尊容入鏡,請自備口罩,開庭時法庭里人很多,也適合戴口罩。
吳順民的律師孫小萍冒出「檢方論告可否不納入公開播送」的疑問,主張檢方論告內容對被告不利,上網也會永流傳,能否主張「遺忘權」?
審判長自稱只是地院1個合議庭,雖可依法獨立審判,但遵守「公開播送」的法律規定,比較符合最基本的平等原則,也就是「公開播送」仍起自檢方論告,待被告的律師全部答辯完畢就停止。
柯文哲的律師鄭深元建請鏡頭從旁聽席往法臺拍攝,比較符合旁聽者面對法官的真實場景,「法庭直播沒有前例,有賴貴院創造」,不過沈慶京的律師贊同合議庭安排,因美國法庭直播也是從法臺往下拍,不然只會拍到一堆背影。
沈慶京這時舉手發言,自稱工商人士,被檢方用政治理由捲入這件政治案件,就算獲判無罪、「遲來的正義,對我已無用處」。審判長問他這跟「公開播送」何關?
沈慶京強調「所以我贊成直播!讓所有人看到!希望最好所有亞洲人都能看到!」他自稱坦蕩蕩、不怕直播,希望高院支持,否則「一點點遲來的正義,對我而言,蕩然無存!」
合議庭上午11點暫休庭10分鐘,恢復開庭後,鼎越公司委任律師也表明不抗告「公開播送」裁定,北院隨即作業,將抗告卷證送交高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