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柯文哲抗告!北院只准錄影轉播 爭取辯論庭「Live直播」

▲北院審理柯文哲等人涉犯的京華城等案,准許公開播送辯論與宣判的法庭錄音錄影,預先敲定專用攝影器材定點位置。(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北市前市長、臺灣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犯京華城等案將從明天(11日)起,進入一審最後辯論程序,柯不服聲請全程Live法庭直播,臺北地院合議庭僅准許宣判後5天內錄影轉播,今(10日)向北院遞狀起抗告,北院已聯繫同案其餘10名被告與律師,確認若無人要抗告,今下午就會將柯的抗告送交高院審理。

柯文哲聲請全程Live直播他在京華城等案的一審言詞辯論與宣判畫面,這是《法院組織法》今年(2025年)三讀修正,准許高院、地院「原則不公開、例外公開」庭訊錄影錄音後,申請公開播送的首例。

▲北院審理柯文哲等人涉犯的京華城等案,准許公開播送辯論與宣判的法庭錄音錄影,預先敲定專用攝影器材定點位置。(圖/記者黃哲民攝)

北院合議庭審酌本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復爲社會矚目,准許「公開播送」本案言詞辯論與宣判的開庭錄音錄影,但作法類似「錄影轉播」,後製除去隱私、個資與機密資訊,或變聲、變像處理後,於宣判隔日起最遲5天內,上傳司法院指定網址或平臺公開播送。

此外,合議庭認爲技術上很難在錄影時切割其他在庭當事人動態,因此依職權裁定本案言詞辯論與宣判的錄音錄影,均完整實施「公開播送」,包含公訴檢察官、其餘當事人及參與人在庭內的影音。因明、後2天爲提示龐大卷證資料程序,將從下週一(15日)起開始錄音錄影辯論程序,預計連續8個工作日,並預留4個工作日直到跨年當天,做爲備用庭期。

合議庭本月(12月)2日做出本件裁定,依送達先後次序,10天抗告期最快在後天(12日)到期,柯文哲是目前唯一針對公開播送提抗告的被告,他主張《法院組織法》未禁止法庭直播,司法院頒訂的《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辦法》,卻規定只能在「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

▲柯文哲提起抗告,爭取Live直播京華城等案一審辯論與宣判畫面。(圖/截取自柯文哲YT直播)

柯文哲認爲司法院的《實施辦法》,架空法官決定「公開播送方式」的權限,是以司法行政侵害審判獨立,他仍要求Live直播,希望高院撤銷北院原裁定、並自爲裁定準許即時同步播送開庭影音。

柯文哲日前公開喊話,反諷檢方:「我都願意直播,你們告我都不敢?」檢方早已表明不抗告合議庭公開播送的作法、尊重法院裁定。

▲北院審理柯文哲等人涉犯的京華城等案,准許公開播送辯論與宣判的法庭錄音錄影,法庭內加裝大尺寸液晶螢幕以利錄影秀出投影片,圖右的專用攝影器材位置已取消。(圖/記者黃哲民攝)

合議庭今上午已開始聯繫同案其他被告與律師,確認若無人要提抗告,最快今下午就將柯文哲的抗告送交高院審理。

本件公開播送並非直接取用法庭既有錄音錄影,而是由司法院簽約廠商架設專用攝影機,以1個鏡頭定點定焦全程錄製,北院日前已請廠商到法庭測試器材,敲定從陪席法官後方牆邊居高臨下錄影,畫面涵蓋檢辯與旁聽席,但3位法官不入鏡,庭內並加裝1臺大尺寸液晶螢幕,以利錄影能拍到投影片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