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案法庭直播 讓司法透明

(圖/本報系資料照)

臺北地檢署針對前臺北市長柯文哲交保一案提出抗告,引發社會爭議。柯文哲在法院外痛批「查了一年到底查到什麼?什麼都沒查到」,並指控檢方「摧毀司法信任度」。北檢則迴應已依證據詳列3冊近900頁的起訴書,依法抗告。

美國總統川普於2022年卸任第一任總統時遭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搜索海湖莊園時,立即聲稱「這是美國的黑暗時刻」,並指控政府進行「政治獵巫」。他甚至宣稱拜登政府授權「致命武力」,但司法部與FBI澄清這只是所有搜查行動的標準守則。此案展現出政治人物透過語言挑戰司法正當性,而司法體系則試圖以公開程序自我防衛。

巴西總統魯拉2018年因貪腐案判刑失去參選資格;2021年最高法院推翻判決,認定程序存在瑕疵。更具爭議的是,判決魯拉有罪的主審法官莫羅隨後加入政敵波索納洛政府,出任司法部長,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雖然魯拉最終在2022年重返總統寶座,但社會對司法的信任已付出代價。臺灣社會對柯文哲案的質疑,包括主辦檢察官林俊言調升新北地檢主任檢察官,也同樣引發「政治化」的想像,顯示司法行動若與升遷或權力糾葛連結,便容易削弱公信力。

中國大陸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被指控收賄、貪污及濫用職權案,2013年庭審不僅因案件高度敏感而引起全球關注,也因採取了有限度的公開直播,成爲中國司法當時少見的「透明時刻」。儘管判決早有政治定調,但透過直播,中共試圖對外釋放「依法辦案」訊號。其後最高人民法院更建置「庭審公開網」,提供數百萬案件影音,塑造「司法公開」的制度象徵。

臺灣今年6月已完成《法院組織法》第九十條修正,10月起正式實施。最高法院及大法庭的言詞辯論與宣判原則上須公開播送,地院與高院的事實審於「言詞辯論」及「宣判」原則上不直播,但若案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矚目,則可依當事人聲請或法院職權決定開放,且裁定得爲抗告;少年、家事、智財及五年以下刑案排除。雖是司法透明的重要進展,但社會最關注的政治人物「羈押與交保裁定」卻未納入,留下民衆對司法的疑慮與政治上的紛擾。

若要讓司法透明成爲助力,需有配套設計,例如延遲播出、固定鏡位、限制二次加工、保護司法官與證人,以及推動司法教育與媒體識讀。如此才能避免直播被過度娛樂化。

臺灣邁向法庭直播新階段,柯文哲案將起訴後的羈押與交保裁定納入重大案件的直播範圍,才能真正迴應社會期待,展現民主制度的自信與司法獨立的價值。(作者爲淡江大學中國大陸研究碩士班研究生、前政風室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