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直播修法提案!司法院不贊同 建請立院暫緩審議
被指搶銀樓並遭判刑15年的蘇炳坤聲請再審案,合議庭原擬採法庭直播,最後決定開庭前,准許媒體記者進入法庭拍攝畫面,只在宣判時「直播」,成爲「類」法庭直播的司法首例。(中時資料照片)
法庭直播修法立法院已逕付二讀,司法院面對這項爭議,11日首度對外表態,司法院認爲,我國現行法已有法庭公開旁聽、全程錄音、裁判書公開,以及重大刑案採行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等制度,足以達到司法公開透明及監督審判之目的,與其他法治先進國家以「公開審判」確保司法公開公正之作法,並無二致,且先進國家多不允許法庭公播。司法院現階段無法贊同法庭公播,並對倉促立法表達深切憂慮,建請立法院暫緩審議本次法庭公播修法提案。
司法院指出,在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及其後,對於法庭公播議題進行嚴謹的政策評估,當時曾委託學者進行專題研究,內容包括歐洲主要國家、英美加及日本等國立法例,並召開研討會、數場公聽會及組成法規諮詢會議,成員涵蓋審、檢、辯及專家學者等焦點團體。歷經廣泛且深入研議後,考量公播爭議仍大,無法獲致利大於弊的結論,尤其無法排除妨害公正審判疑慮,故未貿然採行。
司法院認爲,本次修正案因逕付二讀,未能在立法院委員會中獲得充分討論,然近一個月來,已有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等司法實務工作者;婦女、兒少等依賴司法審判捍衛權益的弱勢團體;法醫學會等協助發現真實的鑑定人團體;法律專家學者所組成的學會,以及促進人權保障的團體、個人,紛紛對本次提案表達反對、保留或要求暫緩立法的立場,此爲歷來司法制度立法程序所少見的強大共識。司法院現階段無法贊同法庭公播,並對倉促立法表達深切憂慮,建請立法院暫緩審議本次法庭公播修法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