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臥牀病母14年撐不下去!尖刀刺胸殺了她 孝子判20年定讞
▲許姓男子殺害母親後,躲到附近的公墓自殘,遭警方尋獲逮捕。(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又一起長照悲歌。臺南歸仁許姓男子,照顧中風臥牀的母親長達14年,男子疑似不堪照顧壓力,2023年底飲酒後,持尖刀刺殺臥牀的母親。一審國民法官審理時,因部分家屬不願原諒,因此將許男重判有期徒刑20年,二審維持原判,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8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56歲的許姓男子因母親多年前二度中風後開始臥牀,許男就辭去工作,專責照顧母親。這一照顧就顧了14年,這段期間內,雖然家人們也聘請外籍看護,但許男還是不能出遠門,也不能與朋友來往。另外他也沒有工作,每週就靠着姐姐寄來的3000元,當作自己與母親的餐費,還經常不夠而必須向親友借貸,經濟壓力頗大。
沉重的壓力讓許男最終爆發,2023年12月某日清晨5點多,喝過酒的許男叫當時已經79歲的母親起牀,但母親不願起牀,最後跌倒在地。許男以爲母親不配合照顧、故意跌倒,因此情緒爆發,衝進廚房內拿出尖刀,朝躺臥在地的母親左胸猛刺3刀,殺害母親。
許男行兇後,割頸自殘,接着以LINE傳送「不會痛了」的訊息給妹妹,妹妹起疑,開始聯繫許男。許男又傳送「我殺了媽媽,趕快回來收屍」後,接着騎機車前往附近公墓內再次割腕、割頸自殘。妹妹則聯繫家人趕緊將母親送醫急救,但母親傷重身亡。檢警獲報後搜尋許男,在案發後5小時左右尋獲,逮捕許男並送醫治療。全案依照「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提起公訴。
一審臺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後,認爲許男手段兇殘,且認爲許男還有同住的大姊、外籍看護等協助照顧,並非獨力照顧病母,壓力並非山大。另外有部分家人也不願原諒許男,因此國民法官將許男重判有期徒刑20年。案件上訴二審,臺南高分院也維持相同刑度。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8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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