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克晉退出罷瑤領銜人 賴苡任曝二階結束可能原因
「地動刪瑤」召集人賴苡任(右)與議長戴錫欽、多名士北議員上月到天母力挺罷瑤連署。本報系資料照/記者蘇健忠攝影
罷免綠委吳思瑤二階連署中,張克晉前天宣佈退出領銜人身分,引發外界熱議。「地動刪瑤」召集人賴苡任今在臉書談及當前遇到的困難及選擇,領銜人不去送件或不授權給任何人送件,二階就結束,罷免案終止。
賴苡任表示,一是法律上沒有領銜人「退出」這個條文,張克晉所謂的「退出」,意思是不再行使領銜人的法定權利。換言之,就是第二階段連署期限一到,即便二階段連署書達到法定送件門檻,但領銜人自己不去送件,或不授權給任何人送件,自然二階段就結束,罷免案終止。
賴苡任說,二是經向中選會詢問,罷免案進行中,無法「更換」領銜人,只能由備補領銜人「替補」。更換是指找一個不是本案「領銜人」或「備補領銜人」的第3人,由他更換掉當前的領銜人,這個方法不存在,因此行不通。
他指出,三是可以由備補領銜人「替補」,但只有滿足兩個條件之一,領銜人死亡,或第一階段提議人的50%提出書面申請,同意由備補領銜人擔任領銜人,原領銜人喪失資格,才能由備補領銜人替補:
賴苡任坦言,如果要讓本罷免案繼續,會遇到2個困境。一是先取得「備補領銜人」的同意,願意有勇氣擔任領銜人,再從第一階段的提議人中,找到一半的人籤書面同意書。第一階段有4108位提議人,因此要找到這些人並有2054位籤書面同意書。
他說,根據中選會規定,第一階段送件時,罷團必須自己留一份提議人名冊的影本,而這些影本確實都在他手上,但當初連署時沒有請提議人留下電話,如果要找到這些人,唯一的方式就是根據地址寄出同意書,並逐一回收達2054份。
賴苡任也分析,如果放棄本次罷免案,另起爐竈、重新連署、重頭來過,會遇到2個困境。一是新修的選罷法要求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都要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意思是新的罷免案几乎不太可能街頭連署,因爲都要影印機,只能選擇在總部室內連署。除了連署難度增加,總部租約已經快到期,無法長期使用。
他說,二是詢問中選會得到的答覆是,本次罷免案的第一階段提議人1年內不得再擔任新罷免案的第一階段提議人。講白話文就是,「哪怕我們重新啓動一個新罷免案,由我本人擔任領銜人,但這個新罷免案的提議人不可以是這次罷免案的那4108人,必須排除掉。」
賴苡任最後提到,一堆青鳥看到他要去捷運站搞游擊隊,就在笑1天只有連署2小時。他強調,總部每天開門將近12小時,分部開門8小時,1周7天無休都在收連署書,士林北投多少在野黨市議員每天都在街頭連署,有議員喊到沒聲音,天天拚盡全力在連署,他批「只因爲想要政治攻擊,就一句話抹殺一羣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