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猛砍前女友26刀重判無期徒刑 共犯因「這原因」輕判3年6月
賴男夥同張男砍死有「芭樂公主」之稱的鄭女,遭逮後被警方移送法辦,國民法官法庭審結,2人共同犯殺人罪,賴男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張男處3年6月徒刑。(中時資料照)
彰化縣賴姓男子因不滿有芭樂公主之稱的鄭姓女子提分手, 在前年12月前往芭樂園,指揮張姓助手捆綁鄭女後,再持西瓜刀猛砍鄭女26刀,導致鄭女傷重送醫不治,彰化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此案,賴、張二男均共同犯殺人罪,賴男被判無期徒刑、張男則因有中度智能障礙,僅判3年6月徒刑。
這起震驚社會的兇殺案,發生在2023年12月7日,賴男因不滿鄭女提分手,當日載着張男前往位在彰化縣溪州鄉之芭樂園後,先推倒鄭女,再由張男以膠帶捆綁鄭女雙腿,隨後持西瓜刀猛砍鄭女,賴在砍殺鄭女後,再持西瓜刀毀損鄭女停放在芭樂園外自用小客車。
過程中,賴男聽到鄭女開擴音講電話求救的聲音,再次返回芭樂園砍殺鄭女,前後共26刀,其中有19道砍傷深度超過1公分,其左肩胛部的刀傷砍穿胸壁深入胸腔、左手掌第1至第4手指被砍斷剩皮連結,鄭女經送醫急救,仍因刀刃砍傷造成大量出血,導致低血容性休克而死亡,賴、張隨後開車逃逸,數小時後被警方循線逮捕。
此案由彰化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進行審理,近日審結宣判,賴男共同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又犯毀損他人器物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另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張男共同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施以監護3年,其輕判理由在於,張有中度智能障礙,加上其受到賴男長期的控制,導致張男控制能力有顯著減低情形,符合減刑要件。全案可上訴。而鄭女的兩名子女另向賴、張二人提出各732萬7000元(喪葬費各32萬7000元、撫慰金各700萬元)的附帶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