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疑外遇…用公務電腦查小三個資 嘉市府女社工判刑8月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葉姓女社工員懷疑丈夫外遇,2022年間涉嫌利用公務電腦查詢疑爲丈夫外遇對象及親友等6人個資,事後向嘉義地檢署自首被訴,嘉義地方法院依違反個資法判刑,應執行8個月徒刑;可上訴。
嘉義地檢署表示,29歲葉女爲嘉義市政府社會處聘用的社工員具有公務員身分,自2022年5月至2024年11月間,涉嫌利用社會處公務電腦,查詢丈夫謝男、疑似謝男的外遇對象、謝男兄弟姊妹等6人的個資;案經人檢舉,社會處內部稽查葉女涉嫌違反查閱個資。葉女在社會處主管陪同下至嘉義地檢自首,檢方偵結,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
嘉義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書表示,葉女於偵查中供稱,因發現丈夫謝男有外遇對象,從而同時查詢謝男的親屬及疑似外遇對象個人資料,其目的屬私人因素;她身爲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基於私人目的非法蒐集、利用個資,與依法行使公權力完全無關,對謝男等6人隱私權有所侵害。
葉女6次犯行,都系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故意犯罪,其所涉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都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4條加重其刑。因葉女主動前往地方檢察署坦承犯罪事實,自首並願意接受裁判,依刑法相關規定減輕其刑。
地院表示,葉女登入衛生福利部全國社福津貼給付資料比對資訊系統,於「戶政查詢」姓名欄位分別輸入謝男等6人姓名或身分證字號,獲知謝男等6人婚姻狀況、戶籍地址等個資。她因非法蒐集6人個資,6次犯罪行爲分別被判處3個月或4個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8個月。
嘉義市府女社工懷疑丈夫有外遇,涉嫌利用公務電腦查詢個資遭地院判刑。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