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夫外遇帶女吃飯 妻怒罵「渣男」被判刑4個月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北部一名人妻小花(化名)懷疑丈夫阿榮(化名)在尚未離婚之前,與其他女子外遇,憤而在臉書、LINE羣組中公開阿榮的姓名等個資,還痛罵「渣男」,結果反而害自己吃上官司。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小花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小花懷疑丈夫阿榮外遇,上網留言控訴對方,卻害慘自己。(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小花在離婚事件訴訟過程中,意外得知阿榮與其他女子前往某餐飲店消費,因而懷疑兩人有不正當交往關係,並認爲自己是受到逼迫離婚,心生不滿,於是透過手機登入臉書,在2023年11月至12月間於某臉書粉專留言3次,控訴阿榮外遇、養小三、逼她外出賺錢養自己。

接着,小花又在2024年1月間於LINE羣組(共有138名成員)發言,痛罵阿榮是「渣男」,還歡迎大家來「看戲」。小花在上述留言中提及阿榮的姓名、職業、外貌等個人資料,阿榮不甘受辱,加上個資泄漏,因而決定對小花提告。

法官認爲,小花和阿榮的婚姻感情破裂,她卻不思理性溝通、好聚好散,反而做出上述脫序行爲,嚴重影響到阿榮的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考量到她已經坦承犯行,事後也與阿榮達成調解,最終依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她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