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外遇怒潑汽油!醋男縱火害妻三度灼傷 判5年2月

一名鄭姓男子因懷疑妻子有外遇,竟持木棍毆打妻子後,再潑灑汽油點火,導致妻子全身四分之一處遭受二至三度灼傷,基隆地院依刑法重傷罪判處鄭男5年2月徒刑。(徐佑升攝)

一名鄭姓男子因懷疑妻子有外遇,竟持木棍毆打妻子後,再潑灑汽油點火,導致妻子頭、臉、頸、腹部及四肢等全身四分之一處遭受二至三度灼傷,身心皆受重創。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雖然妻子願意給鄭男改過自新機會,但法官認爲正男罔顧妻子生命安全不宜減刑,依刑法重傷罪判處鄭男5年2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去年5月22日深夜11時許,鄭男在住處前的倉庫與妻子發生激烈爭吵,因懷疑妻子有外遇讓他戴綠帽,情緒失控爆發,先以木棍重擊妻子臀部、腿部,造成多處瘀青後,鄭男竟還拿出裝有汽油的寶特瓶,將汽油潑灑於妻子身上,並以打火機點燃,瞬間引發火勢,讓妻子全身着火,場面相當驚險。

鄭男見狀後心生悔意,趕緊從魚池舀水滅火,並攔下計程車將妻子送醫急救。經醫院搶救,鄭妻雖撿回一命,但全身約四分之一體表面積受有二至三度燒傷,留下明顯疤痕及排汗功能受損。

檢方調查後,依重傷罪嫌將鄭男起訴。法院審理時,鄭男坦承犯行,並與妻子達成和解,妻子亦表示願意給予鄭男自新機會。

但法官認爲,鄭男僅因懷疑外遇便施以如此殘酷手段,罔顧妻子生命安全,導致她身心遭受難以磨滅的創傷,情節重大不宜減刑,最終仍依重傷罪判處鄭男有期徒刑5年2月。